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消防用水量计算

1.建筑室内外消火栓用水量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L/s)
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L/s)
建筑火灾延续时间:    (h)
本项消防用水量:       (m3)
2.甲、乙、丙类液体储罐、液化烃、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冷却系统消防用水量
 地上立式储罐;  卧式储罐、地下及半地下立式储罐;
 液化烃储罐;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
着火罐喷水强度: (...)
着火罐保护范围: (着火罐保护范围)
相邻罐喷水强度: (...)
相邻罐保护范围: (相邻罐保护范围)
室外消火栓流量: (L/s)
火灾延续时间:    (h)
本项消防用水量: (m3)
注:【红色为需要手动输入的参数,其他为选取的参数】
3.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空分站、变电站、装卸栈台消防用水量
 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  空分站、变电站、装卸栈台;
室外消火栓流量: (L/s)
火灾延续时间:    (h)
本项消防用水量: (m3)

4.泡沫、喷淋、水幕等其他灭火系统用水量(计划中...)
其他灭火系统设计流量: (L/s)
其他灭火系统供水时间: (h)
本项计算消防用水量:    (m3)
5.前1-4项消防用水量合计
消防用水量合计:    (m3)

使用说明


      本系统按同时发生一次火灾考虑,可分别对建筑、储罐、堆场等相关场所进行消防用水量计算,具体操作如下:

      ●一、建筑物的消防用水量计算:1.点击输入区,自动打开【1.建筑物】档选择A和B页面中的【蓝色】消防水流量参数;2.点击火灾延续时间输入区,自动打开【7.火灾延续时间】选择对应【蓝色】时间参数;3.在左侧点击【本项消防用水量】获取计算结果。

      ●二、可燃液体储罐区消防用水量计算:1.点击选项区,打开【2.可燃液体储罐】档选择A(按储罐类型选择A1或A2)和B页面中的【蓝色】消防水流量参数;2.点击火灾延续时间输入区,打开【7.火灾延续时间】选择对应【蓝色】时间参数;3.在左侧点击【本项消防用水量】获取计算结果。

      ●三、液化烃储罐区消防用水量:1.点击选项区,打开【3.液化烃】档选择A和B页面中的【蓝色】消防水流量参数;2.点击火灾延续时间输入区,自动打开【7.火灾延续时间】选择对应【蓝色】时间参数;3.在左侧点击【本项消防用水量】获取计算结果。

      ●四、液体石油气加气站消防用水量计算:1.点击选项区,自动打开【4.液体石油气加气站】档选择A和B页面中的【蓝色】消防水流量参数;2.点击输入区,自动打开【7.火灾延续时间】选择对应【蓝色】时间参数;3.在左侧点击【本项消防用水量】获取计算结果。

      ●五、堆场、可燃气体储罐消防用水量计算:1.点击选项区,自动打开【5.堆场、...】档选择页面中的【蓝色】消防水流量参数;2.点击输入火灾延续时间区,自动打开【7.火灾延续时间】选择对应【蓝色】时间参数;3.在左侧点击【本项消防用水量】获取计算结果。

      ●六、空分站、装卸站、变电站消防用水量计算:1.点击选项区,自动打开【6.空分站、装卸站、...】档选择页面中的【蓝色】消防水流量参数;2.点击火灾延续时间输入区,自动打开【7.火灾延续时间】选择对应【蓝色】时间参数;3.在左侧点击【本项消防用水量】获取计算结果。

      ●七.泡沫系统消防用水量计算:[计划中,未完成]

      ●八.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用水量计算:[计划中,未完成]


耐火
等级
建筑名称及类别 建筑体积 V(m3
类别1 类别2 类别3 V≤1500 1500< V≤3000 3000< V≤5000 5000< V≤20000 20000< V≤50000 V>50000
注1:成组布置的建筑物应按消火栓设计流量较大的相邻两座建筑物的体积之和确定。
注2:火车站、码头和机场的中转库房,其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相应耐火等级的丙类物品库房确定。
建筑名称 高度、层数、体积位数火灾危险性 消火栓设计
流量(L/s)
同时使用消
防水枪数(支)
每根坚管最
小流量(L/s)
类别1 类别2 类别3 类别4 类别5
注:
1 丁、戊类高层厂房(仓库)室内消火栓的设计流量可按本表减少 10L/s,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量可按本表减少 2支;
2 当高层民用建筑高度不超过 50m,室内消火栓用水量超过 20L/s,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可按本表减少 5L/s;
3 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及多层住宅楼梯间中的干式消防竖管,其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可不计入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项目 储罐形态 保护范围 喷水强度
储罐状态 储罐形式
注:
1 当浮顶、内浮顶罐的浮盘采用易熔材料制作时,内浮顶罐的喷水强度应按固定顶罐计算;
2 当浮顶、内浮顶罐的浮盘为浅盘式时,内浮顶罐的喷水强度应按固定顶罐计算;
3 固定冷却水系统邻近罐应按实际冷却面积计算,但不应小于罐壁表面积的 1/2;
4 距着火固定罐罐壁 1.5 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邻近罐应设置冷却水系统,当邻近罐超过 3 个时,冷却水系统 可按 3 个罐的设计流量计算;
5 除浮盘采用易熔材料制作的储罐除外,当着火罐为浮顶、内浮顶罐时,距着火罐壁的净距离大于等于 0.4D 的 邻近罐可不设冷却水系统,D 为着火油罐与相邻油罐两者中较大油罐的直径;距着火罐壁的净距离小于 0.4D 范围内的 相邻油罐受火焰辐射热影响比较大的局部应设置冷却水系统,且所有相邻油罐的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之和不应小于 45L/s;
6 移动式冷却宜为室外消火栓或消防炮。
项目 储罐形态 保护范围 喷水强度
注:
1 当计算出的着火罐冷却水系统设计流量小于 15L/s 时,应采用 15L/s;
2 着火罐直径与长度之和的一半范围内的邻近卧式罐应进行冷却;着火罐直径 1.5 倍范围内的邻近地下、半地 下立式罐应冷却;
3 当邻近储罐超过 4 个时,冷却水系统可按 4 个罐的设计流量计算;
4 当邻近罐采用不燃材料作绝热层时,其冷却水系统喷水强度可按本表减少 50%,但设计流量不应小于 7.5L/s;
5 无覆土半地下、地下卧式罐冷却水系统的保护范围和喷水强度应按本表地上卧式罐确定。
单罐储存容积(m3)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L/s)
项目 储罐形态 保护范围 喷水强度(L/min.m2)
储罐状态 储罐形式
注:
1 固定冷却水系统当采用水喷雾系统冷却时喷水强度应符合本规范要求,且系统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 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219 的有关规定;
2 全冷冻式液化烃储罐,当双防罐、全防罐外壁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时,罐顶和罐壁的冷却水量可不计;管道 进出口等局部危险处应设置水喷雾系统冷却,供水强度不应小于 20.0L/min·m2;
3 距着火罐罐壁 1.5 倍着火罐直径范围内的邻近罐应计算冷却水系统,当邻近罐超过 3 个时,冷却水系统可按3个罐的设计流量计算;
4 当储罐采用固定消防水炮作为固定冷却设施时,其设计流量不宜小于水喷雾系统计算流量的 1.3 倍。
单罐储存容积(m3)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L/s)
注:
1 罐区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罐组内最大单罐计;
2 当储罐区四周设固定消防水炮做为辅助冷却设施时,辅助冷却水设计流量不应小于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
项目 储罐形态 保护范围 喷水强度

注:着火罐的直径与长度之和 0.75 倍范围内的邻近地上罐应进行冷却。
单罐储存容积 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L/s)
名称 类别 总储量或总容积 窒外消火栓设计流量(L/s)

注:固定容积的可燃气体储罐的总容积按其几何容积(m3)和设计工作压力(绝对压力,105Pa)的乘积计算。
名称 类别 窒外消火栓设计流量(L/s)

注:
当室外油浸变压器单台功率小于 300MVA,且周围无其他建筑物和生产生活给水时,可不设置室外消火栓。
建筑 场所火灾危险性 火灾延续时间
类别1 类别2 类别3 (h)
A.泡沫系统 计划开发中,请耐心等待...
A.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计划开发中,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