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专发《2025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 一季度明查暗访典型案例分析报告汇编》的 通知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管委会,各团,师市安全生产和 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师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有关直属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20253月至4月,22个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对31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一季度明查暗访, 聚焦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典型重大事故隐患,开展进 驻式调查研究,深入剖析、追根溯源,形成了典型案例解剖式 分析报告。现将汇编材料转发你们,请各团各部门各单位认真 组织学习,对报告中列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二季度对师市明查 暗访发现的2项重大事故隐患,深入剖析,以点带面,彻彻底底 消除一批问题隐患,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切实将安全生产监管 责任落到实处。



注意保存


2025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

一季度明查暗访典型案例 分析报告汇编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6


目录

1.吉林省妙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典型案例解剖式分析

报告..............................................1

2.安徽省合肥新海运输有限公司典型案例解剖式分析

扌艮告.............................................11

3.海南省渔船领域风险隐患典型案例解剖式分析报告

4.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街道典型案例解剖

式分析报告.......................................29

5.山东省青岛同源丰燃气有限公司典型案例解剖式分

析报告...........................................37

6.广东省广州市鱼珠湾水闸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项目典型案例解剖式分析报告.......................44

7.陕西省汉中市洋县玉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典型案例

解剖式分析报告...................................52

8.湖南省浏阳市顺舟水上客运有限公司典型案例解剖

式分析报告.......................................60

9.湖北省大冶市喜洋洋幼儿园典型案例解剖式分析报告67

10.云南省临沧能迅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典型案例解剖

式分析报告.......................................74

11.江西省南昌市江西洪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典型

案例解剖式分析报告...............................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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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四川省三台县祠堂湾水库工程典型案例解剖式分析

13.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天香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扬州

分公司典型案例解剖式分析报告.....................93

14.河北省石家庄市石铜液化气有限公司典型案例解剖

式分析报告......................................IOO

15.贵州省贵州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典型案例解剖式

分析报告........................................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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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妙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典型案例解剖式分析报告 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二组


2025324日至42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 组第二组组长、教育部副部长王光彦带队赴吉林省开展2025 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一季度明查暗访工作。进驻期 间,通过暗访发现吉林省妙思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妙思酒店管理公司)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对此,考核巡查组 借鉴事故调查模式,对该重大事故隐患相关的企业单位开展 进驻式调查,紧紧围绕“为什么重大事故隐患会长期存在、 为什么重大事故隐患一直查不出来”深入剖析,查找企业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延伸查找有关部门工作 中存在的不足,推动有关企业、部门以及属地党委和政府举 一反三,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妙思酒店管理公司是一家自然人独资民营企业,成立于 20241227 0 ,位于长春市朝阳区进化街2号。该公司 现有员工2人,其中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1名,管理 人员1名。该公司目前仅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20104MAE89QW700 ),经营范围包括酒店管理、物业管理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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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恒阳热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阳热能公司)是 一家民营企业,成立于2017322日,位于长春市经济 开发区仙台大街1228号赛得购物中心后一楼C37号。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6MA143G3H06)显示经营范 围包括热力生产和供应、施工专业作业、建设工程施工等。 调查发现,该公司虽处于在营状态,但在注册地址找不到该 公司,也联系不上公司有关人员。

20091211日,长春建工集团吉泓建筑有限公司取 得长春市朝阳区进化街2号建筑物产权(房权证 长房权 字 第1090002254号),建筑面积5000. 64平方米,规划用途 为办公楼。土地登记卡中显示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



1朝阳区进化街2号建筑物(外墙已被拆除)


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20241025日,妙思酒店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 健与恒阳热能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超签订《出兑协议》,获 得朝阳区进化街2号建筑内设施设备等,但宋某健未与建筑 产权单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宋某健接手后对该建筑进行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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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造,聘用无资质施工队进行水电改造等施工作业,未签 订施工合同和安全生产协议等;与无资质自然人签订龙门架 (物料提升机)租赁合同,并由该自然人组织工人进行安装。

调查发现,妙思酒店管理公司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5;未取得施工许可证⑵;聘用的施工单位无资质(含消 防施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无资质⑶;在用物料提升机, 其安装单位无资质⑷且未经检验合格、未办理使用登记⑸; 消防设施改造工程,无经审查合格的图纸⑹。根据《房屋市 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2024版)》⑺⑻⑼ 有关规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此外,妙思酒店管理公司还存在其他突出问题隐患:一 是建筑物每层都有大量烟头散落,在禁止吸烟的施工现场设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 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取得相应等级 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 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5]《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建筑起重机械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 入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十七条:……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订)第十二条: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 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

[7]《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四条第一款:建筑施工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或超(无)资质承揽工程,判定为重大事 故隐患。

[8]《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八条第一款:塔式起重 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未经检验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未按规定办理使 用登记,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9]《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第十七条:其他严重违反 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且存在危害程度较大、可能导 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现实危险,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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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吸烟区,不符合《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 康通用规范》第4. 0.9条规定四;二是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均 未佩戴安全帽,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 十五条规定回;三是外墙施工脚手架跳板未满铺,未与建筑 物结构有效连接(仅采用铁丝与建筑物拉结),不符合《建筑 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第6. 2. 4条和6. 4. 6 条规定向。



2现场工人施工图


三、调查情况

按照查清2个“为什么”的要求,考核巡查组从工作部 署推进、监管执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和标准制度 等4个方面,围绕该公司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联合吉林省


[10]《建筑与市政施工现场安全卫生与职业健康通用规范》(GB 55034)4. 0.9条规定: 施工现场应在安全位置设置临时休息点。施工区域禁止吸烟。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 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I30-2011)6. 2. 4条规定:作业 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铺实……;第6. 4. 6条规定: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 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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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厅、长春市安委会办公室以及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 开展进驻式调查研究,综合运用现场检查、查阅资料、问询 谈话、座谈交流等方式,查明了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原 因和查不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深层次问题,研究提出了措施建 议。

(一)现场管理混乱,隐患突出

通过调阅资料、座谈交流、询问谈话等发现,宋某健于 202410月接手该建筑后,未办理任何施工手续,组织工 人进行施工直至被此次暗访发现。妙思酒店管理公司没有建 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等,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建设基本为零;无法提供与施工单位 签订的施工协议;没有在用物料提升机的安装合同、检测检 验合格证明以及使用登记证明,仅能提供一份与个人签订的 简易龙门架租赁合同。

暗访发现,现场施工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帽;在严禁吸烟 的施工现场,虽然墙上贴了禁止吸烟的警示牌,但仍设置了 多个吸烟区,施工区域内存在大量烟头;施工现场电线随意 布置,电线接头采用胶带简单缠绕;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随 意堆放。此外,还发现前期外墙拆除时使用的吊篮未采用成 品支架,仅用钢管搭设,未经检验验收合格。询问关于安全 生产有关要求时,现场项目经理回复"工人不要磕着碰着就 行”,对其他的有关制度、资质、许可审批等一问三不知, 完全不具备履职能力。


(二)日常执法检查"拍照打卡"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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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3日和32日,朝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湖西执法中队两次日常巡查检查在该建筑外“拍照打卡", 以此作为开展巡查检查的证明,实际却没有进入检查、认真 检查。直至318日,湖西执法中队执法人员才进入该建 筑内开展检查,但仅口头告知现场施工人员未办理建设工程 相关审批手续前不得施工,对违法违规施工问题视而不见。

(三)监管责任明确但不落实

经调阅长春市朝阳区安委会印发的《朝阳区安全生产工 作任务分工》(朝安委[2023 ] 7号)以及各部门"三定" 规定等资料,查清了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朝阳区城市管 理执法局负责市容环卫设施、临时占道、户外广告牌匾、气 球施放、门面装饰等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但一直未发现妙 思酒店管理公司长期违法违规组织施工的问题,执法检查 “宽松软虚”,日常巡查检查“拍照打卡”走形式,工作不 扎实、不深入。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朝阳分局负责办理 建筑外立面装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但对妙思 酒店管理公司无证施工问题不掌握、不了解。座谈中,一位 工作人员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依申请办理,企业 自己不申请,我们也不知道企业有没有办证"。朝阳区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辖区内的有手续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日常监督管 理,但一直没有发现妙思酒店管理公司无证施工问题。一位 负责同志说"我们辖区比较大,监管人员才5个人,对无证 施工问题很难有效监管"。朝阳区湖西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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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日常巡 查和监督。虽然街道划分了多个网格,设立网格长、组建网 格员队伍,但是人员能力水平参差不齐、专业性不强,日常 巡查检查一直未能发现该问题。

四、问题剖析

(一)妙思酒店管理公司

企业安全管理缺失,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管理 制度,也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更谈不上建立风险分级 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 生产存在侥幸心理,安全生产合规意识淡薄,只想施工、不 管安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空。现场项目经理无任何建筑 施工方面资质,对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制度不了解,对安全生 产相关要求也不掌握,完全不具备履职能力,日常仅负责一 些沟通联系的工作,安全管理工作基本空白;聘用的施工人 员都是从劳务市场找的临时工,拼凑的"马路施工队",没 有经过任何安全培训,安全生产意识欠缺。

(二)朝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日常巡查检查不到位、不深入、搞形式主义,多次到妙 思酒店管理公司巡查检查,未发现这些显而易见的施工问题 也未及时上报有关部门;执法检查“宽松软虚”,重形式、 轻内容,以"拍照打卡"充当巡查检查。

(三)长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朝阳分局

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不到位,没有发现辖区内长期 存在的违法违规施工问题,认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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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办理,对无证施工问题缺少有效监管措施。

(四)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不到位,监管不力,巡查检查 力度不够,没有发现辖区内长期存在的违法违规施工问题, 存在"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的问题。日常主要依靠群众举 报、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等方式对辖区内的违法违规施工进行 监管。

(五)朝阳区湖西街道办事处

落实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不到位冋,对辖区内建筑 施工的巡查检查不深入、专业能力不足,网格员发现问题和 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亟待提升。招商引资只管 "招进来",不管指导、服务和监管,忽视"招商引灾”的 风险。

综上所述,妙思酒店管理公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 空,企业安全管理缺失;属地党委和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不到位,有关部门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有差距,存在一 定程度的责任悬空,监督管理主动性不高,缺少有效监管措 施,日常巡查检查不到位、不深入、不专业,存在形式主义, 造成该企业长期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被发现。

五、工作建议

(一)压实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 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系统思维,进 [13]《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落 实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完善房屋安全巡查和监测网络,配备房屋安全管理人员,做好 辖区内房屋安全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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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树立发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的理念,在工作中 自觉把发展和安全统一起来,共同谋划、一体部署、相互促 进。吉林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统 筹发展和安全,有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严 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真正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落实落细安全措施,切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完善机制。建议吉林省、长春市党委和政府、有 关部门针对此类问题举一反三,建立完善"市一区一街道" 三级联动巡查检查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确保及时发现 问题,落实问题线索"发现一上报一处置一反馈"全流程管 理,形成安全监管合力。督促各行业监管部门着力解决安全 监管走形式问题,强化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水平,大力提升安 全监管质效。加强指导服务、宣传培训、警示教育和举报奖 励,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人民战争"。

(三)强化全链条监管。建议吉林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 部门深刻吸取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 事故教训,进一步厘清建筑施工领域部门监管职责,各相关 部门要全面加强建设、施工、设计、监理、检测鉴定等全链 条安全监管,合法的要管,非法的更要管,严防漏管失控。 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基层和企业暗查暗访, 堵住各个环节的监管漏洞,防止因"想不到、查不到、管不 到”引发事故。

(四)挂牌督办。建议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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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有关部门依法对该企业及主要负 责人实施处罚,并举一反三深刻剖析重大事故隐患存在的原 因,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有关进展情况报送中央安全生产 考核巡查组第二组和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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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新海运输有限公司 典型案例解剖式分析报告 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三组


2025329日至44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 组第三组组长、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单忠德带队赴安徽省 开展2025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一季度明查暗访工作 。进驻期间,发现合肥市部分区域存在危险品运输车为其他 运输车辆违法加油现象,针对此情况,考核巡查组借鉴事故 调查模式,围绕"为什么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为什么查不出 重大事故隐患",对相关问题开展解剖式分析研究,查找企 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延伸查找有关部门 部署安排重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推动有关企业、部门和属 地党委和政府举一反三,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效。 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330日下午,考核巡查组在安徽省合肥市开 展明查暗访,在包河区泰山路与繁华大道交叉路口南侧,发 现一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车牌号为皖AA7715,运输物质 为柴油)在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为其他运输车辆加 油,车身标注"下次罐检时间20248月",且该车油罐 罐体上违法安装非防爆摄像设备,未配备押运人员,未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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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和人员防护等应急救援器材。经现场询问,该车所属企 业为合肥新海运输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4721日, 注册地址为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中辰未来港Bl1906, 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汽车咨询 服务、机动车辆保险服务、汽车租赁服务。前往该公司进一 步核实情况的路程中,在大连路与吉林路交口附近,又发现 两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皖A80222、皖AL9818)使用油 罐向他人出售柴油。由此可见,使用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开 展违法加油活动现象在一定区域内存在。

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合肥新海运输有限公司所属危险品车辆皖AA7715,未采 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在城市道路边违法为其他运输车辆从 事加油作业,根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为重大事故隐 患。此外,考核巡查组还发现3个突出问题隐患,一是车牌 号为皖AA7715和皖AL9818的车上未配置押运员,在后续延 伸检查中发现皖AA7715车辆所属合肥新海运输有限公司企 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 责任未落实。二是合法运输资质给非法售油行为披上了一层 合法防护衣,非法加油现象在一定区域内存在。三是外省压 力容器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现象较为普遍。

三、调查研究情况

按照查清2个"为什么"的要求,考核巡查组从工作部 署推进、监管执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和标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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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方面,对合肥新海运输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综合运用现场检查、查阅资料、问询谈话、座谈交流等方式, 查明了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原因和查不出重大事故隐 患的深层次问题,研究提出了措施建议。

(一)现场调查情况

AA7715车辆所属的合肥新海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以下 问题:一是该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不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未落实。二是皖AA7715 车辆"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金属常压罐体检验报 告”显示检验日期为2024829日,下次检验日期为2025 831日,与罐体标注日期不符,且检验报告由"黑龙 江省黎明低温在用压力容器检验中心”出具,由数千公里之 外的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真实性存疑。三是合肥新海运输有 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企业,共有车辆 274台(自营车辆32台,合作车辆242台),其中运输柴汽 油车辆190台(加油车163台,运油车27台),运输其他 介质车辆84台,加油车数量如此之多既无必要性又不符合 常理,给违法行为留下空间。四是车辆管理系统显示该车驾 驶员为刘某,与实际不符,且无押运员。

考核巡查组于331日前往合肥市相关检验场所,对 皖AA7715车辆罐体检验报告真实性进一步核查。经现场核 实,所谓检验人员实为中介人员,在合肥市无固定检验检测 场所,相关人员称"定期通知黑龙江省黎明低温在用压力容 器检睑中心检验人员携带检测设备前往合肥开展检测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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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相应报告"。

(二)地方核查情况

为进一步了解有关情况,考核巡查组将相关线索移交合 肥市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地方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对相关违 法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有关情况如下:

车牌号为皖AA7715的油罐车,所属企业为合肥新海运 输有限公司,车主为刘某,实际驾驶员为李某威,驾驶员无 驾驶、押运人员资格。车牌号为皖A80222的油罐车,所属 企业为巢湖市国泰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为关某成,该车辆 及驾驶员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资质资格,但车辆所属公 司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车牌号为皖AL9818的油罐车, 所属企业为合肥真安特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为王某,无押 运员,车辆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驾驶员及押运员无相 关资格。

经核查,3辆流动加油车当日非法销售的柴油均来源于 合肥市聚源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具有合肥市交通运输局颁 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具有柴油储存、装卸资质),3辆车 以长丰县庞古堆加油站名义向安徽聚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汽柴油批发贸易,委托 合肥市聚源燃料油销售有限公司储存、代发柴油)采购柴油。 安徽聚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合肥市聚源燃料油销售有限 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刘某(与皖AA7715车主非同一人)。

同时,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皖AA7715车辆罐体 检测报告有关问题,41日向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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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协助调查函》,43日,黑龙江省黎明低温在用压力 容器检验中心回复,"受合肥新海运输有限公司委托,对皖 AA7715车辆进行了罐体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和《定期检 验合格证书》”。

(三)考核巡查组追查情况

考核巡查组发现外省检测机构跨区域出具检测证明现 象较为普遍,2024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 查期间,在山西省检查时也发现山西大同市九江源运输有限 责任公司检测报告由黑龙江省检测机构出具。

考虑到举证难、查处难,考核巡查组实行跨省联动,委 托今年负责明查暗访黑龙江省的考核巡查组第二十组相关 专家对有关线索进行追查。410日在黑龙江省安委会办公 室、省市场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负责人配合下,考 核巡查组第二十组前往黑龙江省黎明低温在用压力容器检 验中心,该公司负责人王某轩、总工董某斌、报告审核人霍 某(检验员梁某不在单位)一起接受了询问,其称"皖AA7715 车辆罐体检验报告由公司出具,但事实没有派人前往合肥检 验,而是委托合肥合岳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该公司没有 检验资质)对该车罐体进行检验”,现场未提供该车罐体检 验技术资料和委托检验的相关证明,只提供了该车2015年 的检验合格报告和几张复印的照片,以及与合肥合岳特种设 备检测有限公司场地租赁合同,合同并非委托检验合同。

四、问题剖析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考核巡查组在检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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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新海运输有限公司等企业时均发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 任落实不到位,公司主要负责人不熟悉安全管理职责、未按 要求组织开展和参加公司安全生产活动,重经营、轻安全现 象比较普遍。

(二)部门监管执法未形成合力。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提升道路运输领域本质安全水平的 工作方案》,部署了严格市场准入、整治清退不达标车辆、 加强驾驶人安全管理、精准查缉违法违规行为等举措,合肥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依法整治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专项行 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 责分工。但考核巡查组明查暗访期间发现,企业通过合法运 输资质给非法售油行为披上了一层合法防护衣,外省检测机 构提供的检测报告具有隐蔽性和追溯困难性,各部门仍然存 在本位思想,未能在开展相关专项行动工作中靠前一步,未 能做到线索共享,监管执法未能形成合力。

(三)地方对新业态新风险缺乏研判。近年来,合肥市 经济增长势头良好,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 1%,规上 工业增加值增长14. 8%,增幅位居万亿GDP城市首位。物流 业也随之快速增长。合肥市为内陆城市,货运主要依靠公路 运输,2024年全市公路运输量占货运总量约82%,从而催生 了油料运输服务业快速发展,合肥新海运输有限公司274台 车辆中运输柴汽油车辆190台,其中加油车163台,运油车 27台就是重要例证。检查发现非法加油的3辆车分属3家公 司,可以推断具有相关运输资质而开展非法加油的车辆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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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更多。随着油料运输服务业的发展,也带来了新的安全隐 患,例如,车辆未按规定采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未取得相 应许可、人员无从业资格证等。地方未能统筹好发展和安全, 对于新业态新风险缺乏研判,对企业缺乏指导。

五、工作建议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强化案 例警示与教育引导,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活动,组织企业 法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与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许可专 项培训。推行"一案双查"机制,对违规企业既处罚直接责 任人,同时追溯管理层失职责任,在官方平台公示典型案例。

(二)打破部门壁垒,强化监管合力。加强联合执法, 打通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信 息壁垒。开展全面摸底,迅速查准摸清流动加油车分布情况, 发现一个、打击一个、清除一个。加强追根溯源,倒查油品 批发、仓储、生产环节,查实非法油品供给渠道,加强源头 管控,全面切断非法油品流通链条。强化"行刑衔接",对 重大违法加油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前置风险管控,推动行业合规转型。强化新业态 新风险分析研判,根据新情况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排查机制、 信息通报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疏堵结合科学合理布局站点 建设,在物流集聚区加强加油服务供给,满足社会需求。加 强行业自律,推动危险化学品运输协会等组织发挥作用,形 成共建共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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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渔船领域风险隐患


典■例解剖式分析报告

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十四组


2025320日至27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 十四组组长、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带队赴海南省开展 2025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一季度明查暗访工作,发现 海南省渔船领域,特别是休闲渔业领域存在突出风险,有的 渔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对此,考核巡查组借鉴事故调查模 式,综合运用现场抽查、查阅资料、问询谈话等方式,围绕 "针对海南省渔船重大风险隐患(包括'纳管'渔船、休闲 渔业、游艇)开展深入剖析”要求,聚焦"为什么存在重大 事故隐患、为什么查不出重大事故隐患",结合安全生产治 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查实海南省渔业船舶重大风险 隐患,追根溯源查清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工作部署推进、 监管执法、制度落实等方面的问题,推动举一反三采取针对 性措施,进一步提升防范化解渔船重大风险的责任感和紧迫 感。具体情况如下:

一、海南省渔船安全生产基本情况

海南省共有渔船3. 1万艘,其中1. 6万艘在册渔船,1. 5 万艘"纳管”渔船,"纳管”渔船来源于乡镇自用船舶(农 民用于农业生产或日常生活,航行于乡镇水域的非营业性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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舶)。2023年以来,海南省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组织对乡 镇自用船舶开展安全评估,目前已有1.5万艘(12米以下小 型船舶为1.34万艘,12米以上大中型船舶为1591艘)乡镇 自用船舶通过评估,成为"纳管”渔船,允许在一定范围内 出海作业。此外还有约4000艘乡镇自用船舶待评估,评估 合格前禁止出海捕捞作业。

2022年以来,海南省共发生渔船事故48起,死亡失踪 32人(包括5起"纳管"渔船事故,死亡6人),其中较大 事故4起、死亡失踪13人,未发生"纳管”渔船较大事故, 渔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重大涉险事故仍时有发生,突出 表现在休闲渔船、海钓等领域,2022219日,海南籍 渔船"琼东渔11588”非法搭载28名游客赴南沙水域开展休 闲垂钓,遇险后造成3人死亡;2023311日,一艘游 艇载6人出海垂钓时与"琼临渔OOOO6"发生碰撞,造成两 船15人落水遇险,最终1人死亡。

二、重大风险和问题隐患情况

考核巡查组明查暗访发现,一些不具备海上救生、消防、 急救等基本技能的游客伪装成渔民,跟船离岸超100海里开 展休闲垂钓的情况在各涉渔市(县)普遍存在,涉事渔船大 多为钓具作业类渔船,此类渔船载人多(15—30人)、航程 远(离岸超100海里),风险非常突出。322日,考核巡 查组根据暗访线索,会同文昌市清澜港渔业执法大队乘坐 "中国海监2168”艇出海35海里拦截"琼文渔33301”回 港,该船搭载10名伪装成渔民的游客正在前往文昌以东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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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里水域开展休闲垂钓,登船检查发现,10名游客分别来自 河南(2人)、广东(2人)、四川(2人)、甘肃(1人)、 福建(1人)、黑龙江(1人)和广西(1人)等地区,正式 职业为私营企业主、国企干部、退休职工等,10人均不具备 基本的海上救生、消防、急救技能,不会使用救生筏,看不 懂船舶航行号灯号型,有的不会游泳,有的甚至分不清船头 船尾,涉事企业未按规定为10人购买渔船船员保险。该船3 个救生筏均违规绑扎在释放器上,在紧急情况下无法主动释 放,根据《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有关 规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此外,考核巡查组抽查发现一些"纳管"渔船进出港作 业未报备,公安部门与农业农村部门、渔业执法部门之间信 息不共享,部分"纳管”渔船监管存在失管漏控风险。根据 《海南省游艇安全管理办法》,游艇租赁载客不得超过20 海里,但自用游艇不受限制,考核巡查组暗访发现一些游艇 船东以朋友聚会、科学考察等名义,规避游艇租赁不得超过 20海里的限制,非法载客赴西沙群岛海域垂钓、潜水,存在 重大安全风险。

三、调查研究情况

按照查清2个"为什么”的要求,考核巡查组从工作部 署推进、监管执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和标准制度 等4个方面,围绕海南省渔船领域存在的重大风险和问题隐 患,进行专题研究,梳理调阅资料清单,制定解剖方案。随 后,考核巡查组进驻文昌市铺前中心渔港和三亚市崖州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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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现场检查、查勘16人次,调阅有关资料31份,对海南 省农业农村厅、交通运输厅、海洋渔业监察总队、海南海事 局,三亚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执法局,文昌市农业农村局、 渔业执法局等部门共22人进行问询谈话,查明了重大风险 长期存在的原因和查不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深层次问题,研究 提出了措施建议。

四、问题剖析

(一)违法经管钻空子,以捕捞作业为名行休闲渔业之 实,形成了重大风险。20229月,海南省印发《休闲渔业 管理办法》,允许渔船经审批后载客不超12人、在离岸不 超5海里水域从事休闲垂钓等活动,但近海垂钓不能满足一 些海钓"发烧友"的需求,因此市场上出现了远海垂钓商机, 发现商机后,涉事企业盲目追逐经济利益忽视安全,于2023 年购置了钓具作业渔船"琼文渔33301",以招募作业船员 的名义接受海钓"发烧友"订单,单人收费5000-LOOOO元 不等,签订虚假雇佣合同后向文昌市清澜港渔业管理部门报 备出海作业,实则载客出海垂钓,最远离岸近200海里。对 于游客航行作业风险,公司负责人故意忽视,一味强调"我 的船是刚改造过,是新船,不会出事”,也不为游客购买渔 业保险,将安全抛诸脑后。涉事船长不依法履责、不掌握重 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 办法》,船长应对出海作业船员实施评估,责令不称职船员 离岗,但"琼文渔33301”船长从未履行法定职责,明知游 客伪装船员登船,在紧急情况下不具备应急处置能力,但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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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其跟船出海作业;以防台风为名义,违规将船上3个救 生筏与释放器绑定,导致救生筏失去主动释放功能,产生重 大事故隐患。游客安全意识技能缺失,船上10名游客虽然 考取了 “船员证”,但缺乏基本的救生、消防、急救技能, 一些游客坦言"培训三天从未上过课,只要交钱就能考试包 过”;有的游客对搭乘渔船出海的风险认识严重不足,认为 和乘坐客船一样,不会有风险;有的游客在船舶被拦截返港 后还不以为然,要求执法人员同意船舶继续出海;有的游客 虽然知道风险很大,但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不会出事。

(二)教训吸取不深刻,排查整治不力,放过了重大风 险。海南省共有12米以上钓具作业渔船363艘,是游客伪 装成渔民出海垂钓的重灾区,理应重点监管,尤其是2022 219日,海南省发生了渔船非法搭载28名游客赴南沙 水域垂钓造成3人死亡的事故,从此次明查暗访的结果来看, 海南省未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查整治。海南省 农业农村厅虽然于2023年向全省12米以上渔船发送了《安 全告知书》,提出禁止游客伪装成船员出海垂钓,但通知仅 针对船东提出要求,并无配套惩戒措施;海南省海洋和渔业 监察总队未针对此类问题开展专项执法,《安全告知书》缺 乏必要的威慑,执行效果不佳。在文昌市,考核巡查组发现 "琼文渔33301"2024106日之后,从未报备进出 港情况,据涉事企业负责人供述,该船从去年10月至今已5 次搭载游客赴远海开展垂钓作业,人数最多的一次达25人, 但在此期间文昌市清澜港渔业执法大队不掌握该船动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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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对该船开展过执法检查。在三亚市,考核巡查组抽查了 5 艘钓具作业渔船,均在今年开展过出海作业,最多一船搭载 了 26人,但今年以来三亚市农业农村部门和渔业执法部门 从未对5艘船舶开展过检查。在临高县,考核巡查组抽查了 9艘近期出海的"纳管"渔船进出港信息,发现4艘船舶在 出海作业前未报告,另5艘船舶向公安部门报告,但农业农 村部门不掌握信息,也未开展出港前安全检查。

(三)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掩盖了重大风险。考核巡查 组发现,海南省相关部门片面理解执行法律规范,在安全监 管上推诿扯皮,是导致风险长期存在的重要原因。关于“纳 管”渔船失管漏控的问题,公安部门认为本部门虽然负责接 收"纳管"渔船报告信息,但是"纳管”渔船安全监管应由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业农村部门应该主动对接信息共享工 作。农业农村部门则认为目前仍处于"三无”船舶专项整治 阶段,公安部门应主动共享“纳管”渔船进出港信息,待6 月底整治完成后,农业农村部门再全面接管"纳管"渔船进 出港报告信息。两部门"各退一步”,“纳管”渔船出现了 监管盲区。关于游艇非法载客超过20海里限制赴西沙旅游 的问题,海事部门认为,只要满足适航条件的游艇就可以出 海航行,界定游艇是搭载游客还是船东自用,属于营运范畴, 应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运输部门虽然认可游艇载客监 管是本部门职责,但是只管营运游艇,自用游艇应由海事部 门负责监管。两个部门都认为依法履行了监管职责,掩盖了 因监管盲区造成的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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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训发证、指导帮扶和宣传教育流于形式,船员 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不足。一是"船员证”考培走过场。考 核巡查组追溯检查了 "琼文渔33301”游客"船员证"考培 情况,调取了相关人员在海口市的培训考试记录,发现上课 代签到、理论考试疑似抄袭、实操考试无记录、培训大纲未 纳入《渔业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等问题, 与部分游客"不上课,只要交钱就能考试包过”的论述基本 一致,这也是游客虽然取得"船员证"但实际不具备船员基 本技能的主要原因。二是指导帮扶缺失。考核巡查组在三亚 市崖州渔港随机抽查了 1条渔船,船长、船员均不知道未经 批准擅自改变船舶结构、职务船员配备不足属于重大事故隐 患;延伸检查崖州区渔业执法大队发现仅开展过1次宣贯, 覆盖20余艘船舶,与日均超百艘驻港船舶相比,工作差距 较大;执法时也未针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解读。三 是宣传教育走形式。考核巡查组在文昌市埔前渔船检查时, 发现码头张贴了《大中型渔船安全告知书》的宣传横幅,但 随机抽查6条船舶发现,船长、船员均未领取告知书,也不 知道具体内容。

(五)省级部门只发文部署、不督促落实,基层部门职 责不清,缺乏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查不出重大 事故隐患。在省级层面,2024年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发文要求 各市(县)农业农村和渔业执法部门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开展排查,截至目前,海南累计 排查渔船重大事故隐患242条,其中临高200条、健州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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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昌14条、陵水7条、省厅9条,三亚、琼海、东方、 海口等涉渔重点地区渔船重大事故隐患全部"挂零",海南 省农业农村厅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排查。在市(县)层面,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渔船行业管理,渔业执法部门负责渔船执 法,两部门职责交叉但又互不隶属,农业农村部门认为排查 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属于执法范畴,渔业执法部门认为属于行 业管理范畴,产生了都管都不管的问题。考核巡查组调阅材 料发现,三亚市崖州区农业农村局、渔业执法局2024年共 检查渔船2068艘次,发现9个重大事故隐患(上报0个), 平均每千次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4. 35个,远低于32. 1个 的全国平均水平,而考核巡查组抽查1条船舶就发现了 3个 重大事故隐患。三亚市安委会办公室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缺 乏统筹,未能有效督促渔船等重点领域认真开展排查治理。

五、工作建议

(一)通过"抓重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针对游 客伪装成渔民赴远海海钓的风险,建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洋和渔业监察总队立即部署专项治理,详细梳理363艘大 中型钓具作业渔船配员情况和航行轨迹,找出配员多、航程 远、每航次人员变动大的船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出港 必查和航行作业期间随机抽查,一经发现游客伪装渔民出海 垂钓,依法依规责令船舶立即停止航行作业并返港,对船东、 船长实施处罚;将伪装成渔民的游客列入重点名单,一经发 现出现在报港名单中立即实施现场检查,形成高压震慑;严 格“船员证”考试发证,全程录像监控,增加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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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标准学习内容,提高实操考试比重。针对游艇非法载客 超过20海里限制赴西沙旅游的风险,建议海南省交通运输 厅和海南海事局建立信息共享、合作执法机制,海事部门发 挥VTS监控优势,及时向交通运输部门通报信息,对每天约 10艘赴西沙的游艇实施出港必查,交通运输部门确定游艇无 非法载客行为,海事部门确定船舶适航、船员适任且不超载 后,同意放行。             •

(二)通过"分级分类”抓实三类渔船安全监管。针对 国家登记在册的渔船,建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海洋和渔业 监察总队针对全省941艘配员超10人渔船建立重点监管名 单,出港作业前严查配员情况,非必要不超过10人出海, 严厉打击超员出海作业;强化渔船编组生产和“定时点验” 管理,严防渔船单船出海作业、无人值守、疲劳驾驶等行为。 针对"纳管”渔船,建议海南省公安厅、农业农村厅"各进 一步”,抓紧建立"纳管"渔船进出港信息共享机制,加强 出海航行作业监管。对于船长12米以下的小型船舶,通过 “纳管”渔船进出港信息系统和北斗系统实时掌握动态,禁 止离岸过远开展作业;对于船长12米以上的大中型船舶, 按照登记在册渔船的要求严格实施管理,并且提高登船检查 比例,特别要加强对船员持证情况的检查,严查职务船员配 备不齐、船员无证出海作业、"人证”不符等违法行为。针 对尚未"纳管”船舶("三无"船舶),建议海南省农业农 村厅、公安厅等部门加快对4000艘"三无"船舶实施安全 评估,评估合格的船舶由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纳管"渔船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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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管理;不合格的船舶由公安部门加强管理,仅限于船主生 活自用,严格控制航行范围,严禁出海航行作业。对所有出 海作业渔船,渔业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农业农村部门要加 强行业管理,强化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 时移交渔业执法部门实施处罚。

(三)通过督导培训提升农业农村、渔业执法部门发现 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建议海南省农业农 村厅、海洋和渔业监察总队通过"四不两直"、明查暗访、 交叉检查、领导带队检查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渔船安全督导 检查,瞄准重大事故隐患开展检查,发现问题隐患后向各市 (县)交办,并跟踪处罚整改情况,抄报省政府领导同志; 建议两部门加强对基层监管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明确渔船安 全监管执法是两部门共同职责,使其充分认识到排查治理重 大事故隐患是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最有效手段,提高基层监管 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建议 海南省安委会办公室加强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统筹调度 和督促指导,用好建议函、督促整改函、安全生产考核等政 策工具,推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在渔船领域落实落细。

(四)通过严格执法和指导帮扶提升渔船重大事故隐患 排查整改质效。我国安全生产规律经验表明,政府监管执法 力度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程度是正相关的。建议海 南省农业农村厅、海洋和渔业监察总队针对辖区渔船重大事 故隐患开展一轮摸底,聚焦超10人作业的渔船,重点检查 消防、救生设备是否配备齐全,救生筏是否处于随时可用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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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AIS、北斗等通讯导航是否配备齐全,按规定保持开机 状态,指导帮扶渔船船东、船主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并开展自查自改。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坚持 "自查重大事故隐患不罚、被查重大事故隐患重罚”。依法 对考核巡查组发现的游客伪装渔船船员出海垂钓案件实施 行政处罚,研究以危险作业罪入刑,吊销涉事游客“船员证", 形成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教育震慑同类企业悬崖勒马。推 广“说理式"执法,通过视频解读、实操锻炼、细化判定内 容等多种方式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培训,提 升渔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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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街道


典型案例解剖式分析报告


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九组


2025330日至410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 组第九组组长、水利部副部长王宝恩带队赴山西省开展2025 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一季度明查暗访工作,检查发现 太原市万柏林区长风西街街道小王社区地块范围内存在1项 重大火灾隐患。对此,考核巡查组借鉴事故调查模式,综合 运用现场检查、查阅资料、问询谈话等方式,围绕"为什么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为什么查不出重大事故隐患"深入剖析, 延伸查找有关部门部署安排重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推动有 关企业、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举一反三,提升重大事故隐 患排查整改质效。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单位基本情况

现场检查的博大纵横商城、万博摩托电动车批发市场、 龙城电动三轮车市场,3个市场毗邻经营,同属于东至大王 路、西至小王路、北至小王北街、南至小王中街的地块,占 地面积约55亩,为万柏林区长风西街街道小王社区集体土 地。该地块于1998年开始建设,2001年建成,陆续出租给 山西万搏摩托贸易有限公司、太原市龙城电器城、太原市桂 云轩实业有限公司,3家公司经营多年形成博大纵横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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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博摩托电动车批发市场、龙城电动三轮车市场。

2012年,该地块被规划为中小学教育用地,之后并未实 际规划使用。20245月,小王社区为缓解居民生活困难, 自行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与3个市场重 新签订了租赁合同。其中:万博摩托电动车批发市场占地约 10亩,原租赁户为山西万搏摩托贸易有限公司,现由胡某志、 焦某义2人承包后再进行分租,现有个体经营户19个,主 要经菅电动车批发零售。龙城电动三轮车市场占地约25亩, 原租赁户为太原市龙城电动三轮车市场,现由张某玉、张某 娜承包后对外进行分租,现有个体经营户18个,主要经营 摩托车、电动车及家电等。博大纵横商城占地约20亩,原 租赁户为太原市桂云轩实业有限公司,现由武某輩承包后再 进行分租,现有个体经营户29个,主要经营铝材、五金交 电、装潢材料等。

二、重大火灾隐患情况

该地块博大纵横商城、万博摩托电动车批发市场、龙城 电动三轮车市场,属于商店建筑,根据《建筑防火通用规范》 第8. L 9条相关规定,三个市场各建筑内均应设置火灾自动 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现场检查发现三个市场的各 个建筑内均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有关规定,直接判定为重大 火灾隐患。

此外,现场检查发现三个市场还存在未按规范要求设置 室内消火栓系统,部分商户灭火器压力不足或配备不足、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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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电线、飞线充电,部分摩托车保养维修商户储存有少量汽 油和清洗剂等易燃易爆液体,个别商户在市场内使用大功率 电器或液化石油气做饭,各类电动车无序停放占用消防车道 等问题。一旦发生火灾,极易"火烧连营”,后果不堪设想。

一是存在火灾发现与响应延迟的风险。此类建材、电动 车批发市场早期火情隐蔽性强,各个店铺内货物堆积密集 (如包装箱、塑料制品、电动车电池等易燃物),火源可能 被遮挡,难以第一时间发现。二是存在火灾快速蔓延失控的 风险。缺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将导致热辐射与飞火传播,无 法快速压制初期火源,高温可能引燃周边可燃物(如广告牌、 泡沫包装),形成"飞火”扩大火场。三是存在人员疏散困 难与伤亡的风险。此类建材、电动车批发市场内店铺密集, 多数店铺门口停放各类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道,一旦发生火 灾,易引发恐慌性拥堵;未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能导致 火灾发生一段时间后人员才开始疏散,易延误逃生时间。并 且塑料制品燃烧会产生氧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未安 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意味着无法形成水雾稀释毒烟浓度,对 市场内人员和外部救援人员都会形成毒烟威胁。

三、调查研究情况

按照查清2个"为什么”的要求,考核巡查组从工作部 署推进、监管执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和标准制度 等4个方面,对万柏林区长风西街街道小王社区地块范围内 的重大火灾隐患,开展进驻式调查研究。调阅2024年以来 的9份隐患排查情况资料,对有关单位和部门共8人进行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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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谈话,查明了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存在的原因和查不出重大 火灾隐患的深层次问题,特别是结合重点工作部署要求,延 伸查找有关部门工作存在的不足,研究提出了措施建议。

四、问题剖析

经剖析,考核巡查组认为,山西万搏摩托贸易有限公司、 太原市龙城电动三轮车市场、太原市桂云轩实业有限公司等 3家公司未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落实安全 责任不严不实,是产生重大火灾隐患的主要原因。

(一)为什么会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一是建筑消防合法性先天不足。过去为发展地方经济, 按照"先发展后规范”的思路,消防审核验收未列入办理流 程,后期因土地、规划等前置手续不全,也未办理消防审验 手续,因此该市场建造前期未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导致建筑 布局不符合消防规范,防火分区缺失,防火间距和耐火等级 不足以及缺乏固定水灭火系统等先天性问题隐患。

二是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差。由于是集体土地出租经 营,产权方与经营方长期分离,产权归属、租赁关系以及经 营方式错综复杂,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从业人员消防 素质参差不齐、消防基础设施薄弱、日常管理混乱的情况普 遍存在,形成"多头管理、无人负责”的消防责任真空状态。

三是火灾隐患整改难度大。既有建筑结构的先天缺陷已 无法通过局部整改根治,彻底改造需拆除重建,其经济成本 和社会影响远超各方承受范围,加之目前市场经营不善,资 金链断裂,难以投入大量资金整改消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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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消防安全意识严重缺失。商户、村民未经过消防安 全专业培训,消防安全意识缺失,人为导致的"三合 一,,"多合一"、线路私拉乱接、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大量 存在,严重威胁着公共安全。

(二)为什么查不出重大火灾隐患

在“先发展后规范"的政策导向下,地方政府对集体土 地开发项目的消防规划等安全要求未作明确规定,这种“村 社直投”模式客观上形成了消防监管的真空地带。近年来, 该地区先后经历城中村改造、规划做教育用地,经营权先后 经过多次变更,特别是经历拆迁补偿矛盾后,整个市场内部 管理越来越混乱,多次权属变更导致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流于形式,不仅历史遗留隐患未得到有效整治,新的风险还 在持续滋生,带来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市场建成后,其运 营与村民土地分红、就业安置等核心利益深度绑定,若依法 实施消防整治要求停业整改,将直接冲击村民经济来源,极 易引发群体诉求,该市场曾发生居民多次上访告状,甚至引 发持续一个月的千峰北路堵路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导 致政府及相关行业部门难以直接查处。

一是主要负责人未能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由于市场 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与企业承包经营权的经营模式,长期缺乏 正规的消防安全管理。街道社区作为产权方缺乏专业管理能 力,承包企业追求短期收益不愿承担整改成本,导致市场日 常管理混乱,未有效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涉事的3家企 业以租赁形式开展批发销售业务,对该地块土地使用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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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手续合法性、消防验收手续等一无所知,盲目开展商业 活动;主要负责人、市场管理人员能力素质较低,对商户内 消防安全检查流于形式,对现场火灾风险认识不足,且对消 防安全设施投入意愿不足等也是导致火灾隐患长期存在的 原因。

二是主管行业部门监管不到位。根据2020年山西省人 民政府令第267号第二十五条"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商 贸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但从现场检查、询问和现场 座谈情况看,当地商务部门作为商贸流通领域行业主管部 门,对行业管理与安全监管的职责边界界定不清,对批发市 场等商贸市场缺乏统筹监管,导致安全管理与行业发展需求 存在脱节现象。在跨部门协作层面,商务、住房城乡建设、 市场监管和消防等部门面对产权归属复杂的历史遗留市场, 存在职责边界模糊、统筹调度缺位等问题,一定程度影响了 隐患整改的效率。加之市场运营与村民生计捆绑,监督执法 时既需保障民生稳定,又要维护公共安全,监督执法因群众 阻力受到一定影响。在市场管理方面,消防投入长期不足, 既未建立专业管理团队,也未通过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技术 支撑,日常监管停留在应付检查的表层。

五、近年来检查执法情况

2024年以来,涉事的3家企业所在辖区长风西街街道市 场监督管理所先后对该企业进行了 8次执法检查,共发现问 题隐患70项,均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六、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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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九组在太原市检查期间,也 延伸检查了类似大型批发类市场,包括晋源区鑫华旭装饰 城、小店区山西汽车配件市场等场所,虽未发现重大火灾隐 患,但也不同程度存在消防设施配置不全、私接乱搭电线、 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隐患。为提高大型批发类市场消防安全 水平,考核巡查组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健全责任链条,压实各级责任。推进消防规划建 设、消防车道建设管理、消防水源等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属 地负责、部门联动”工作模式对辖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开 展排查治理,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落实整改主体责任。 广泛发动基层力量开展"入户宣传""上门提醒",鼓励引 导群众举报投诉和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二)科学规划布局,分级分类防控。根据各类大型批 发市场内经营类型及储存物品类型,将各商铺按照火灾危险 性进行分区分类管理,针对性制定防火措施。针对太原市整 体水源不足的情况,督促市场增配机动消防装备,通过配备 消防摩托车、微型应急救援车等车辆装备,提升打早灭小能 力。在市场重点区域增设独立式烟感报警装置,构建"人防 +技防”立体防范体系。

(三)健全管理体系,强化自主管理。指导市场健全完 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推行市场管理方、区域管理人、商户 责任人三级责任机制,通过组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承诺 书》、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等方式,提升各级人员 消防安全意识,强化初期火灾扑救、应急疏散引导等实操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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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提升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


(四)强化动态监管,实施精准治理。督促市场安排专 人严格落实巡查巡护职责,实行每日早午夜“三时段”动态 监管,重点整治违规用火用电、"三合一"住人、通道堵塞 等突出问题。对隐患实施发现、登记、整改、销号闭环管理, 确保隐患整改率达100%,全面提升市场火灾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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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同源丰燃气有限公司 典型案例解剖式分析报告

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九组


2025323日至29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 九组组长、水利部副部长王宝恩带队赴山东省开展2025年 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一季度明查暗访工作,发现一家液 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存在1项重大事故隐患。围绕"为什么会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为什么查不出重大事故隐患",考核巡 查组借鉴事故调查模式,综合运用现场检查、查阅资料、问 询谈话等方式深入剖析,延伸查找有关部门部署安排重点工 作中存在的不足,推动有关企业、部门和属地党委、政府举 一反三,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企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青岛同源丰燃气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为同源丰公司)成立于20141119日,民营企业, 注册资本200万元,现有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及加气站1座, 位于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566号西区1号,已取得 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以及青岛市行政 审批局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瓶装液化石 油气和车用液化石油气,供应周边餐饮、居民用气及新能源 出租车用气。所辖气站始建于2009年,设计容积200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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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安全间距要求,后于2014年将储罐改造为50ιn32014 年底,同源丰公司取得该气站经营权,并于2021年在原气 瓶充装车间增设了 LPG加气机。近三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媒体监督曝光。

(二)厂站建设情况。同源丰公司气站占地面积3000 平方米,现有职工23人,送气人员52人,危险运输车辆13 辆,站内分为储罐区、灌装区、LPG加气区和辅助区等功能 区,主要包括液化石油气地上储罐5Om3 20ιn330ιn3储罐各 1座),压缩机2台,液化石油姪泵4台,自动装罐秤4台, 加气机3台,加臭装置1台,液化石油气气瓶若干。在液化 石油气储罐区围墙外与生产辅助区之间利用消防车回车场, 设置了 3台加气机作为对外经营的加气站,出租车从消防车 回车场进出该站进行加气。

同源丰气站属于液化石油气灌装站与汽车加气站合建 站,厂站工艺装置未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分开布置,未单独设 置专用的汽车加气站场所;该站利用灌装站的消防车回车场 作为加气车辆进出口,不符合城镇燃气《液化石油气供应工 程设计规范》《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等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进站加气的车辆未配置阻止火星散发的阻火帽, 存在火花散发到储罐生产区内的安全风险。综上所述,该厂 站现有的生产工艺布置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一)液化石油气充装平台旁边的闲置房内,放置有待 充装钢瓶60只(其中50公斤钢瓶7只、15公斤钢瓶53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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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气站钢瓶存放区。该钢瓶存放区属于半密闭空间,未设 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不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 6. 5. 21条“门站和储配站电气防爆设计"第2款"站内爆炸 危险厂房和装置区内应装设燃气浓度检测报警装置"的要 求,及《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第4. 2. 17条"燃气厂站内可 燃气体泄漏浓度可能到爆炸下限20%的燃气设施区域建(构) 筑内,应设置固定式可燃气浓度报警装置"的要求。

(二)液化石油气充装平台及场站院内共存放有260余 只重瓶、空瓶、待检瓶,其气质主要为N95%的商品丙烷、 丁烷的混合物,而附近设置的固定式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检 测气质却为"甲烷(天然气)”,不符合《城镇燃气报警控 制系统技术规程》第3. 1.2条"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应根 据燃气种类和用途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 或复合探测器"第2款"在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应选择 探测液化石油气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要求。

综合以上两点,根据《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 标准》有关规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三、调查研究情况

按照查清2个"为什么"的要求,考核巡查组从工作部 署推进、监管执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和标准制度 等4个方面,对同源丰公司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进驻 式调查研究。与青岛市和李沧区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 门负责人,燃气站站长、安全技术人员、工作人员等进行逐 一沟通,查明了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原因和查不出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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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的深层次问题,研究提出了措施建议。

四、问题剖析

(一)重大事故隐患形成原因。一是企业安全管理认知 缺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未树立"第 一责任人"意识,安全管理人员存在"重效益轻安全"倾向,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 定的主体责任认识模糊,对充气站重要监控设备安全管理知 识缺乏、意识淡薄,安全风险防范存在疏漏。二是关键安全 报警切断设备选型错误,错用甲烷天然气可燃气体报警器替 代丙丁烷液化石油气报警器,会导致发生液化石油气泄漏 时,探测器无法正常报警,无法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三是企 业安全管理人员、设备维护人员对厂站重要安全技防设备检 查流于形式,检查制度形同虚设,履行安全管理责任不到位, 对每年第三方计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校准证书未认真确认,导 致安全技防设备常年失管失控,违反多项液化石油气安全生 产设置要求,产生重大事故隐患。

(二)重大事敌隐患查不出来的原因。各级监管部门燃 气专用技术力量薄弱,日常检查专业性不足,导致检查不深、 不实、不细;执法部门管理职责交叉,管理存在缺位,执法 精度有限,治理安全隐患存在盲区。一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 各有关部门的执法人员,均未系统学习了解燃气专业基础知 识,不能准确把握燃气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缺少经费支 持聘请有关行业领域专家和购买第三方中介服务,仅对照检 查清单开展日常检查,不能发现深层次的重大事故隐患;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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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认识上麻痹懈怠,过度依赖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想当然认 为验收合格的项目不会出现系统性安全风险。二是各负有安 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虽多次针对一般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但 出于经济发展、营商环境等方面的考虑,未采取有效的“硬 措施”,问题隐患"轻拿轻放",无法倒逼企业真正重视问 题隐患排查整改。三是基层行业主管部门工作力量薄弱、专 业水平不高,工作人员普遍认为,燃气领域所需专业性比较 强,很难排查出突出的问题隐患,因此仅进行常规的隐患排 查,每月对燃气企业开展2次检查,但从未查出重大事故隐 患。

五、企业单位接受检查执法情况

2023年以来,李沧区城建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与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对同源丰公司共开展督查、检查和执 法45次,累计发现一般问题隐患27项,均下达整改通知书 并已整改完毕。

六、工作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山东省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文件标准宣贯解读、企业主要负责人 带队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要树牢安全 发展理念,扛稳安全生产责任,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严 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如 履薄冰的危机感抓好抓实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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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迅速开展行动,持续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要以燃 气经营企业为重点,迅速开展行动,组织执法人员与专家逐 企开展燃气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消除重大事故隐 患。对暴露出来的燃气报警器缺失、不适用等突出问题,要 针对性地重点检查,督促企业设置符合经营气质种类的报警 器。要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整治燃气企业各类问题隐患,严 格把控燃气企业准入门槛,依法关停无证照经营的燃气企 业,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气质不达标、无警示性臭味、非法掺 混二甲醵等"问题气"的违法行为,督促企业按照消防法规 和技术标准要求配置消防设施设备并保持适用状态。要将安 全检查范围适当延伸到餐饮企业、居民住户等燃气消费端, 组织更换合格燃气灶具,规范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

(三)增强日常培训,全面提高基层能力水平。要严格 落实燃气企业、气瓶检验机构从业人员考核培训和持证上岗 制度,加强日常安全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职 业技能。要以燃气经营企业为重点,组织对企业主要负责人 开展安全轮训;组织燃气企业在加气站、储气罐等位置张贴 醒目警示标志和应急处置步骤,指导从业人员科学处置泄漏 险情;科学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 高安全防范能力。

(四)强化齐抓共管,建立健全联合监管体系。各地燃 气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健全部门齐抓共管的 全链条监管机制,防止监管空白和责任悬空。燃气领域相关 部门要主动作为、认真履职,切实抓好各环节的安全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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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和执法检查。要完善协作机制,针对"问题气”"问题阀" “问题管" "问题灶” "问题环境”等紧盯不放,顺藤摸瓜

查处违规生产、违规供气、违规充装、违规销售等上下游违 法违规行为,扩大案件查处效果。要严格落实燃气领域重大 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积极运用部门检查、企业负责人带队检 查、群众举报等方式查找问题隐患。要加强行刑衔接,对事 故前的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刑事责 任,同时要完善典型案例公开制度,强化警示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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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鱼珠湾水闸建设工程施工 总承包工程项目典型案例解剖式分析报告 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七组

2025323日至30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 七组组长、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李晓龙带队赴广东省开展 2025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一季度明查暗访工作。期 间,发现广州市鱼珠湾水闸建设工程项目存在重大事故隐 患。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有关要求,考核巡查组借鉴事故调查 模式,综合运用现场检查、实地踏勘、查阅资料、问询谈话 等方式,围绕"为什么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为什么查不出重 大事故隐患”深入剖析,推动有关企业、部门和属地政府举 一反三,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企业单位基本情况

鱼珠湾水闸建设工程项目于2023128日开工,施 工地点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鱼珠街道九沙半岛,工程规模为大 (2)型,建设单位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 心,代建单位为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广 州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成立于2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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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负责区财政投资非经营性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统 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申办财政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可研、规 划许可、土地使用、施工许可、环评等相关手续,配合相关 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工作,负责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跟 踪、检查和管理,按程序确保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的质量、工 期、投资、环保、节能和安全等目标得到有效控制,负责财 政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核算和建档工作。近3年未发生生产 安全事故,也未因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受到行政处罚、被媒体 曝光等情况。

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成立于1958年,中 央企业,上级单位为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水利 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 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等资 质。近3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也无因安全生产问题隐患 受到行政处罚、被媒体曝光等情况。

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一是现场拱形廊道1. 6米厚度混凝土超限板的支模体系 全部采用螺纹钢筋,且以焊接工艺的形式连接各个构件(方 案中明确为定型钢模、槽钢),未按照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 组织实施,现场支撑体系与方案出现重大偏差后仍通过验收 转入后续工程施工。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 事故隐患清单指南》有关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二是现场深度10米左右的深基坑未进行分段放坡和支 护处理,且处于土质不佳地带。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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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南》有关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 隐患。

经考核巡查组综合研判,该建设项目拱形廊道混凝土超 限板支模体系及一处深基坑未分段放坡、支护处理的边坡位 置有重大坍塌安全风险。

三、调查研究情况

按照查清2个"为什么"的要求,考核巡查组从工作部 署推进、监管执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和标准制度 等4个方面,围绕建设项目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专题 研究,梳理调阅资料清单、编制问询谈话提纲,对涉事企业、 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剖。随后,考核巡查组进驻施工 工地,通过现场核查、谈话了解、调阅资料的形式,初步查 明了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原因和查不出重大事故隐患 的深层次问题,研究提出了措施建议。

四、问题剖析

经考核巡查组初查,鱼珠湾水闸建设工程存在重大事故 隐患的主要原因为:一是项目部在前期编制闸墩高支模专项 方案时,把廊道顶拱和高支模混在一起,制定的模板支撑方 案未采纳专家论证意见。二是由于单槽钢质量较重,后续廊 道支撑架拆除时无法使用机械吊装,施工单位擅自改用钢筋 焊接桁架,违反国家标准要求,且监理单位对于廊道顶拱部 位验收流于形式。三是现场作业人员未辨识出高边坡安全风 险,未进行分段放坡和支护处理。通过对主要原因的分析, 考核巡查组初步认为企业层面和政府部门层面存在以下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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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一)企业层面问题

建设单位和代建单位(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 理中心和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一是安全生产责任 落实存在盲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树得不牢,安全生产 责任体系不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落实 不到位。安全生产工作大多停留在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层面, 现场管理主要依赖监理单位,对监理单位未有效履职的问题 没有实时督促管理。二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安全检 查针对性不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质量不高,未及 时组织各参建单位辨识出土方开挖过程中未进行分段放坡 和支护处理的重大事故隐患。三是项目安全管理不力。危大 工程专项方案审批后,未严格落实施工过程的抽查检查,未 及时发现并制止施工单位随意改变模板支撑体系施工工艺、 未执行专项施工方案违规作业的行为。对各参建单位风险辨 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等工作督促管理不到位。

施工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一是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 三年行动在该项目未落实落地,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 制”未有效落实。项目经理未履行带班安全生产及例行安全 检查等职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履职不到位。 二是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存在漏洞。专项施工方案管 控不到位,专项方案编制阶段未组织实地踏勘,未进行有效 的评估论证,模板支撑体系施工出现重大技术变更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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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旁站监督、验收等措施落实不到位,专项方案刚性执 行力度不足。三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深入。项目安全 隐患排查整治质量不高,多次自查未发现存在的重大事故隐 患。项目部对区质量安全监督站反馈的问题未整改闭环,日 常检查记录缺少危大工程的实施情况。四是吸取事故教训不 深刻。2023年以来,总公司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发生8起较大建筑施工事故,其中,2023123日,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长城路(双华 路-大件路)改建工程项目,因未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放坡, 未采取有效支护措施,导致基坑坍塌,造成3人死亡。项目 部未深刻吸取同级分公司事故教训,自查自纠不深入、不细 致,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基坑坍塌的安全风险。

监理单位(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是履行安 全生产监理职责不力。未会同总包单位进行有效的安全隐患 排查治理工作,对总包单位关键岗位人员配置数量、在岗履 行法定职责情况监督不到位。二是超危大专项工程施工把关 不严。监理人员未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进行 旁站监督,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进行验收,未在出 现重大技术变更时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

(二)政府层面问题

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一是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有差距。 区水务局安全监督机构虽对该项目多次抽查检查,对深基 坑、围堰等危大工程指出并督促整改了一些安全隐患,但未 能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反映出专业能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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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工作经验欠缺,缺乏对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的安全把控。 二是执法检查存在宽松软虚问题。该项目开工以来,黄埔区 水务局共开展检查18次,查出涉及危大工程的问题隐患27 处,但未进行过行政处罚。三是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不到位。印发了《黄埔区水务局2022—2024年安 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黄埔区水务局关于转 发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工作指南》等制 度文件,但未压实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导致相 关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不深入。

广州市水务局。对黄埔区水务部门业务指导不足,专家 帮扶覆盖面不够。

五、处理建议

建议广州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该建设项目违法 违规建设情况立案调查,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依 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工作建议

(一)持续警钟长鸣,推动以案促改。广东省有关部门 及相关地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 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对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要以问题隐患整改为 契机,做好警示教育工作,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持续 推动以案促改,聚焦本次重大事故隐患暴露出水利建设项目 安全管理问题,举一反三,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深入推 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在基层、企业、项目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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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提高 本质安全水平。

(二)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提升隐患排查 整改质效。广州市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解决 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能力水平不足的问题。要聚焦项 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到岗履职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培训开展情况、危大工程安全管理 情况等,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常态化机 制,持续推动企业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 题。要提升检查排查专业性,学好用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 准,有效借助专业力量,紧盯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开展精准 检查,真正查出隐患、找准症结、闭环整改、“精准拆弹"。 要针对多发隐患、共性问题,深入剖析产生根源和制度漏洞, 拿出治本之策,防止老问题反弹回潮、新问题不断出现、小 问题变成大问题。

(三)加强风险辨识,落实管控措施。同行业领域、同 类企业在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后,要开展"解剖麻雀"式调 查研究,认真分析深层次的问题,查找工作部署推进、制度 执行、安全培训、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举一反 三消除同类问题隐患。建设单位要落实好安全生产首要责 任,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建立全过程风险管控制度,强化对 各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履约管理,扎实推进隐患排查工作, 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施工单位要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构和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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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严格履行法定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规范,加强重大 危险源管控,提升施工现场人防物防技防水平。监理单位要 严格落实监理责任,认真审查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 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设计有关要求,加强日常安全检 查。

(四)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提高监管 执法效能。水利部门要推动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执法业务培 训,加强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学习,邀请行业专家或经验 丰富的一线监管人员进行案例分析、经验交流,提升监管执 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要持续开展监管执法作 风整顿,建立健全监管执法全过程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 正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问题。要持续强化正向激励机制, 多措并举,引导广大干部提振精气神,主动担当作为,切实 提升干部队伍监管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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隣西省汉中市洋县玉虎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典型案例解剖式分析报告

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十六组

2025324日至331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 组第十六组组长、应急管理部党委委员、国家矿山安全监察 局局长黄锦生带队赴陕西省开展2025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 核巡查一季度明查暗访工作,发现汉中市洋县玉虎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存在3项重大事故隐患。考核巡查组通过现场检查、 查阅资料、交流谈话等方式,围绕"为什么存在重大事故隐 患、为什么查不出重大事故隐患"两个问题深入剖析,分析 深层次原因,提出工作建议,推动有关企业、部门和属地政 府举一反三,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效。具体情况如 下:

-、企业单位基本情况

陕西省汉中市洋县玉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7 78日,位于陕西省汉中市洋县谢村工业园区,企业性 质为民营企业,注册资金4268万元。主要产品为合成氨(年 产6万吨)、农用碳酸氢钱(年产18万吨)。近三年未发 生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因安全生产问题受到行政处罚、被媒 体曝光的情况。


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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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隐患一:气化炉顶部装料区属于爆炸区域,使 用了大量非防爆电气设备,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 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为重大事故隐患。直接危害:气化炉顶部装料区存在可燃气 体泄漏风险,非防爆电气设备在运行中可能产生电火花或高 温表面,引发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毁及次生灾 害。次生危害:爆炸冲击波可能破坏邻近的液氨储罐、氢气 管道等设施,引发连环爆炸。液氨储罐泄漏后形成有毒云团, 扩散至厂区外居民区,可能造成群体性中毒事件。

重大事故隐患二:控制室、机柜间面向合成氨装置(甲 类)的外墙有门窗洞口,不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 准》有关规定。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为重大事 故隐患。直接危害:合成氨装置(甲类)火灾爆炸时,火焰 及冲击波可通过门窗洞口直接侵入控制室,导致操作人员伤 亡、控制系统瘫痪。次生危害:控制室人员伤亡导致事故初 期无法启动应急预案(如紧急停车、启动喷淋系统),控制 室DCS系统、机柜间仪表损毁将导致紧急处理装置切断功能 丧失,加剧事故后果。

重大事故隐患三:企业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 查治理制度,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有关规定,为重大事故 隐患。直接危害:制度缺失导致隐患无法动态清零,基层员 工无法落实"岗位查隐患"责任,形成"无人管、不会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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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循环,埋下事故导火索。次生危害:制度缺位向员工传 递"安全可妥协"信号,助长违规操作习惯,如动火作业不 审批、允许设备带病运行等。

三、调查研究情况

按照查清2个"为什么"的要求,考核巡查组从工作部 署推进、监管执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和标准制度 等4个方面,围绕陕西省汉中市洋县玉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一步调阅了企业设计资料、安全评 价报告、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类制度、操作规程等文件,问 询了企业相关人员,核验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 任务落实情况,并深入企业生产现场作业一线,聚焦设备选 型安装、生产装置运行维护、关键工艺流程与安全防控、动 火作业、有限空间、应急消防设施等重点环节、重点场所, 开展了详细检查诊断,查清了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原因 和查不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深层次问题,研究提出了措施建 议。

四、问题剖析

经剖析,考核巡查组认为,涉事企业在改造提升及试生 产过程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是产生重大事故隐 患的主要原因。涉事企业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安全管理不积极、不主动;安全评价机构开展现 场评价不细致,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不足,对重大事故隐患 缺查漏查;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监管执法人员专业能力 水平不足,是查不出重大事故隐患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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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安全生产 工作不重视。一是涉事企业主要负责人失职失责,未按规定 组织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规定组 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导致企业员工安全意识薄弱, 不能掌握最基本的防爆区域安全管理要求和防爆设备安装 规范,不能发现长期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二是历任经营者 安全意识淡薄,“重效益、轻安全"问题突出,安全投入不 足。企业破产重组后,新投资人急于支付相关债务,仅投资 4000万元用于更换部分主要设施设备后就重新进行试生产, 因后续资金跟进困难,安全短板未能系统全面补齐。三是企 业相关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落实缺位,安全生产 内控制度流于形式,标准执行不严。如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 未严格执行《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爆炸危险环境 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在设备选型验收环节放任非防爆设备 进入爆炸危险区域;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未按照《石油化工 企业设计防火标准》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 动有关要求,对面向有火灾危险性的控制室、机柜间进行排 查改造。

(二)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流于形式,安全 管理不积极、不主动。一是涉事企业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制度,日常隐患排查整治流于形式。安全生产工 作主要依靠破产重组前的老员工(平均年龄约55岁),依 靠“老经验、老办法”,不能全面掌握使用最新标准。二是 企业员工多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前些年就是这个样子,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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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过事故,现在也不会出现问题”,发现事故隐患的意愿 和能力严重不足,隐患排查工作多是被动应付、得过且过。 三是存在"等靠要”思想,对监管部门存在严重依赖。检查 发现,部分企业人员认为应该靠监管部门检查发现重大事故 隐患,既然监管部门发现不了,企业自身就更发现不了。在 错误认知的影响下,隐患排查"抓小漏大",企业日常隐患 排查多停留在安全标识缺失、螺丝松动等"鸡毛蒜皮”表面 问题上。

(三)安全评价机构开展现场评价不细致,专业水平和 责任意识不足,对重大事故隐患缺查漏查。检查发现,企业 《安全设计诊断报告》《安全现状评价报告》中对有关重大 事故隐患判定不准确、提出的整改措施未能彻底消除隐患。 一是现场检查不全面、不细致。安全评价机构工作人员曾到 气化炉车间开展现场安全诊断,但未发现该爆炸区域使用的 非防爆电气设备。二是专业技能水平不足和责任意识不足。 针对气化炉车间使用设备为限制类淘汰设备,仅提出了更换 改造建议,未对现场使用的非防爆电气设备提出整改要求。

(四)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监管执法人员专业能力 水平不足,忽视了重大事故隐患。考核巡查组在与市、县两 级应急管理部门座谈中了解到,目前基层监管执法人员都能 充分认识到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极端重要性,但是专业 技能水平跟不上、执法质效不高的问题较为突出。一是执法 检查不细致。虽然多次对涉事企业进行了安全检查,但未对 该气化炉车间进行认真检查,未能发现违规使用非防爆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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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的重大事故隐患。二是监管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水平不 足。通过了解以往执法检查情况,监管执法人员发现的问题 大多为一般事故隐患,难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五、工作建议

(一)严格危险化学品企业"全过程"安全管控。一要 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危 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培训 教育,督促做到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基础管理、 应急救援"五个到位”。二要强化同类问题隐患排查。要对 照反馈的问题隐患,聚焦"防爆设备合规性、抗爆控制室达 标、隐患排查制度执行"开展隐患排查,覆盖所有危险化学 品企业;要将防爆设备采购纳入安全许可审查,未提供防爆 合格证的企业不予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要加强安全考核 力度,全面落实落细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 措施,有效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治理向事前转型。

(二)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行动,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一要扎实开展化工 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各类专项整治, 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关注使用防爆电气、 设置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等环节,重点检查企业安全培训 是否取得实效,重点提升生产、设备、安全等管理人员的安 全技能水平,督促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 持续推动企业真查真改重大事故隐患。二要在强化监管执法 的基础上做好指导帮扶,采取执法检查后点评、专家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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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谈讲解、根据企业特点预设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场景等方式 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培训,进一步帮 助企业摸清风险、找准问题,切实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 改质量。

(三)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监管,督促将重大事故隐患 纳入评价体系,提升安全评价质量。一要督促中介机构严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评价通则》有 关规定完善评价程序,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作为对企业 开展安全评价的重要内容,将重大事故隐患作为企业安全生 产现状评价的重要指标,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提出意 见建议。二要指导中介机构摒弃惯性思维,全面细致辨识生 产方式、工艺、装置及作业场所安全风险,依规依据、科学 严谨作出评价结论,避免疏忽大意和盲目认定。三要在对企 业的监管执法过程中,强化对安全评价报告的审查,及时发 现报告的缺漏和错误,倒查中介机构履职情况,对责任意识 不足、专业技能不强的机构重点监管,严肃查处出具虚假评 审报告等违法行为。

(四)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水平。严格落实中 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要求,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监管执法队伍,配齐配强相关专 业技术人员。一要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的实践能力培养,通过 视频解读、实操锻炼、细化判定内容等多种方式强化重大事 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培训;充分利用实训基地、示范执法 等多种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合理配置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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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队伍人员结构,健全完善“老带新" "传帮带”的工作机 制。二要统筹省、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针对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化工工艺等风险不同的企业,建立 健全分级分类监管执法机制,对规模较小、基础较差、风险 高、不放心的重点企业,要明确由执法水平高、业务能力强 的监管主体强化安全执法监督,及时发现解决重大事故隐 患,有效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要强化严惩重罚,对发 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立案查处,以严肃问责倒逼企业 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开展警示教育,实现"一厂有隐患,厂 厂受教育;一厂受处罚,厂厂受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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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浏阳市顺舟水上客运有限公司 典型案例解剖式分析报告 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十三组


202547日至13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 十三组组长、应急管理部副部长胡明朗带队赴湖南省开展 2025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一季度明查暗访工作,在浏 阳市普迹镇何家湾渡口现场检查时,发现由浏阳市顺舟水上 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舟公司)负责管理的渡船存在重 大事故隐患。对此,考核巡查组借鉴事故调查模式,综合运 用现场检查、查阅资料、问询谈话等方式,围绕"为什么存 在重大事故隐患、为什么查不出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深入剖 析,推动有关企业、部门和属地政府举一反三,提升重大事 故隐患排查整改质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企业单位基本情况

浏阳市顺舟水上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1月,注 册资金60万元,为一家水路运输企业,隶属浏阳市公共交 通事务中心,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水上旅客运输、水上货物运 输、水上水下工程安全维护服务、国内水路运输、水上游乐 运动、水上游乐项目管理。

浏阳市作为全省3个客渡运公交化改革试点城市之一, 率先成立了顺舟公司,负责全市渡口渡船的具体运营。该公 司于20176月与各有渡乡镇(街道)签订了管理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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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渡口、客渡船均由该公司统一经营 管理,具体承担全市渡口、渡船及渡工的日常管理、教育培 训工作。成立以来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

随着浏阳市"撤渡改桥"推进以及部分渡口弱化等原因, 顺舟公司管理范围从成立之初的19处渡口、21艘渡船逐步 减少至4处渡口、4艘渡船。

公司日常受浏阳市交通运输局和长沙市交通运输综合 行政执法支队行业监管。按计划每月对渡口开展现场安全监 督检查,每季度对渡船开展船旗国监督检查。2024年以来, 共开展日常安全生产督导检查55次,排查并完成整改隐患 26项,均已整改销号,未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考核巡查组在何家湾渡口现场检查时发现,顺舟公司所 属渡船"湘浏阳渡0141"AlS电源损坏,无法正常使用, 经系统查询,该渡船船舶AlS信号长期不在线。船舶AIS未 按规定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不在线的问题对驾驶员安全瞭 望、船舶之间沟通、协调避让带来障碍,尤其是恶劣天气和 水面能见度较低时,容易引发碰撞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事故。根据《内河运输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有关规 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三、调查研究情况

按照查清2个"为什么”的要求,考核巡查组从工作部 署推进、监管执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和标准制度 等4个方面,围绕顺舟公司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专题 研究,梳理调阅资料清单、编制问询谈话提纲,分小组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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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口涉事企业、乡镇政府和监管部门制定解剖方案。随后, 考核巡查组调阅有关资料19份,对有关单位和部门共7人 进行问询谈话,查明了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原因和查不 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深层次问题,研究提出了措施建议。

四、问题剖析

考核巡查组认为,顺舟公司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未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求,是重大事故隐 患产生的主要原因。涉事船员安全意识不高、履职能力不强; 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管理制度缺失,安全管理人员不 掌握《内河运输船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市、区两级 交通运输部门监管执法人员专业能力水平有差距,监管执法 "宽松软虚”,是查不出重大事故隐患的主要原因。

(一)企业改制期间管理严重缺失。由于经营范围萎缩、 资金保障不足等原因,2024年下半年,顺舟公司进行企业改 制,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刘某阳变更为戴某健(系浏阳市交通 运输局劳务派遣人员),工作人员由5名调整至2名,分别 为法定代表人戴某健、工作人员文某,实际运行中,公司安 全生产管理机构形同虚设,管理体制机制存在较大漏洞,不 能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安全管理基本需要,工作人员安全管理 水平能力有限,对水上交通安全风险辨识和事故隐患认识不 到位,难以正常履职。

(二)企业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不到位。一是全员安全生 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企业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开展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部分渡口对渡工管理不严,如浏阳纱 帽港渡口无渡工值守,居民日常出行有较大困难。二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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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等不到位。按规定日渡运量较少的渡口 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演练,检查发现浏阳市渡口分布距离 远、规模小,部分渡工未能参与每季度一次的应急演练。三 是航前检查和签单发航制度实行不到位。按规定乡镇政府应 明确渡运安全管理人员、签单人员,落实现场管理和签单发 航制度,开展渡运安全检查,建立检查台账,及时消除安全 隐患,实际检查发现,相关制度均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三)安全投入不足,本质安全水平有待提升。一是浏 阳市渡口实行公益化管理,渡口本身不具备盈利能力,企业 运营困难。据了解,2022年至今,顺舟公司日常公司运营、 渡口渡船维修维护、航道疏浚、船员工资福利、教育培训、 应急演练等费用依靠浏阳市交通运输局借支资金维系运转。 2023年底以来,顺舟公司船舶维修、航道疏浚等费用尚未结 算支付,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无法有效投入。二是渡工群体 整体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不高。渡工岗位月收入多数为 几百元至两千元不等,由于收入较低,无法吸引年轻人从事 渡运工作,渡工群体整体老龄化严重,多由本村老年人担任, 平均年龄在60岁以上,文化程度较低,未经过安全培训, 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整体较差。同时,每艘渡船通常仅 有1名渡工,既负责驾驶,又负责瞭望,容易顾此失彼。三 是渡船船况较差。目前使用的渡船船龄较旧且船型老化、船 舶结构强度低、抗风等级较差,防御能力差,发生碰撞后倾 覆沉没风险极大。此外由于建造时间早,多数未强制配备现 代化船舶导航设备,没有安装视频监控、船舶AIS、甚高频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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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监督指导成效不足。根据职责,交通运输部 门负责渡运安全监督,指导乡镇街道开展渡运安全管理工 作,查处非法渡运、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浏阳市交通运输 局2025年《安全监督科督查安全生产工作记录表》显示, 督查人员刘某林分别于17日、321日对何家湾渡口进 行现场监督检查,均未发现问题隐患。据了解,交通综合执 法改革以来,原地方海事处改革成立为水运事务中心,行政 执法职能剥离至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原有监管人员流失,现 有从事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人员业务不够熟练,在实施船舶 现场监督、渡口渡船安全检查、专项隐患排查时不够深入, 未能扣紧安全管理最后一环。

五、工作建议

(一)厘清管理机制、明确经营责任。根据《内河渡口 渡船安全管理规定》,乡镇渡口由乡镇、村集体或者个人运 营。义渡、半义渡类公益性质的渡口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承担渡运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浏阳模式在跳出现有法律框 架下敢于尝试,有利于发挥企业运行集约化、专业化管理优 势。然而,目前顺舟企业仍隶属于浏阳市公共交通事务中心,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兼职,企业运行体 制机制严重缺失,管理机构形同虚设。建议尽快厘清运行管 理机制,通过整合运力、人力和管理等资源,配足配强管理 团队,提升专业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切实承担渡运安全生产 经营主体责任,以"放心船"为居民提供"平安渡”。

(二)强化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强化全员安 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提升从业人员素质。明确渡口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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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工作职责,针对性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签订安全生产责 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个人。加强船员渡工培训考核,强化 渡船渡工证书有效期与适任能力核查,通过理论考核和实操 演练评估渡工履职水平,严格执行开航前自查制度和签单发 航制度。二是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渡运营运人要按照有关规 定,合理安排安全生产资金,对渡船设施进行升级改造。结 合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开展老旧渡船更新,淘汰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船舶,使用标准化渡船。三是制定并落实 渡运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渡口安全管理人员、签单人员、 工作人员、船员等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 处置意识和能力。

(三)强化资金保障、提升渡运条件。一是加快基础设 施建设。根据《内河乡镇渡口建设有关技术标准暂行规定》, 配备渡口基本设施,提高内河渡口标准化建设水平,对AlS 基站信号进行补强。二是引导群众安全出行。引导社会共治, 推动长效治理。通过横幅、短视频等方式普及渡运安全知识。 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各类安全渡运宣讲活动,营造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快"撤渡 建桥"步伐。统筹考虑群众出行需求,推进公路桥梁基础建 设,减少水路高风险出行方式依赖性,从根本上解决人民群 众出行问题。

(四)优化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效能。针对行业监管水 平问题,上级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统筹建立"专家库", 弥补基层专业力量不足,开展渡运监管专项培训,提升管理 水平。深化学习运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聚焦高危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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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企业、特殊人群,改进检查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监督 检查效能。要规范合法渡口建设,强化专项执法检查,严厉 打击非法私渡。推广"互联网+监管”,强化科技赋能。实 现船舶AIS信号、渡口视频实时联网,运用Al技术监测预 警各类危险驾驶行为,推动事故隐患治理“人防”向“技防” 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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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大冶市喜洋洋幼儿伝 典型案例解剖式分析报告

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四组



2025328日至43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 组第四组组长、公安部副部长王志忠带队赴湖北省开展2025 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一季度明查暗访工作,检查发现 大冶市喜洋洋幼儿园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对此,考核巡查组 借鉴事故调查模式,综合运用现场检查、查阅资料、问询谈 话等方式,围绕"为什么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为什么查不出 重大事故隐患”深入剖析,推动有关企业、部门和属地政府 举一反三,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效。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单位基本情况

大冶市喜洋洋幼儿园成立于20138月,原名为大冶 市东岳街办喜洋洋幼儿园,原地址为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办事 处商城路11号,20154月原法人罗某芳将幼儿园转让给 现任法人熊某蓉,并进行了法人变更,2022年更名为大冶市 喜洋洋幼儿园。20223月,熊某蓉在大冶市东岳路办事处 坑头路130号租赁了新园区并进行装修,于20234月正 式变更了办园地址。

该幼儿园是一所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由熊某蓉个人出资 举办。现有5个班、152名学生,教职工20人。证照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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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有效,2023115日,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 防验收通过并发放《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结果通知 书》;2022822日,大冶市教育局发放《民办学校办 学许可证》,2023年年检合格;2023413日,大冶市 民政局发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近3年未发生生 产安全事故,2023年以来,未受到行政处罚,没有被媒体曝 光等不良情况发生。

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检查发现,该幼儿园楼层为四层,根据《重大火灾隐患 判定方法》和《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有关规定, 为重大事故隐患。此外,该幼儿园还存在一楼和二楼都仅有 一个安全出口,各层墙壁插座高度均不足L8米,疏散通道 宽度不足Ll米,疏散楼梯内堆放液化气罐等问题隐患。

三、调查研究情况

按照查清2个"为什么”的要求,考核巡查组从工作部 署推进、监管执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和标准制度 等4个方面,围绕大冶市喜洋洋幼儿园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开展进驻式调查研究,梳理调阅资料清单、编制问询谈话提 纲,分小组对涉事企业和监管部门进行解剖分析。随后,考 核巡查组进驻大冶市喜洋洋幼儿园,调阅有关资料40余份, 召集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专题问询谈话,进行深入了 解和印证,初步查明了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原因和查不 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深层次问题,并延伸查找有关部门工作存 在的不足,研究提出了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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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问题剖析

经剖析,考核巡查组认为,涉事幼儿园重利益、轻安全, 违规改造幼儿园结构并获取证照,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 任,是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主要原因。涉事幼儿园负责人消 防安全风险意识弱化,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落地;住房城乡 建设部门消防验收把关不严,教育部门审批宽松,街道、派 出所日常巡查检查流于形式,是查不出重大事故隐患的主要 原因。

(一)企业层面

一是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缺失。涉事幼儿园漠视消防安 全,不履行主体责任,负责人为扩大经营,投入140万对新 园区进行升级改造,但只进行扩容,未配套改造消防设施, 甚至20234月因居民投诉,将二楼钢制结构的消防通道 拆除后,另开设一个与商铺相连的消防通道,商铺因担心发 生盗窃,导致该消防通道不能正常使用,而仅有的消防通道 宽度不足Ll米。同时,涉事幼儿园墙壁插座高度均不足1. 8 米,暴露出企业负责人唯利是图,改造时不考虑安全因素, 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重缺失。

二是违规获得各项审批资格。涉事幼儿园负责人为通过 消防验收,在改造前申请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提前验 收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21227日在现场评 定合格,202315日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结果通知书》。在未取得其他许可的情况下,该园负责人私 自通过美图秀秀软件对通知书进行扫描修改,将核定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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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99 Irf修改为849 πf,层数2层修改为3层,层高8. 3米 修改为10.3米,修改完成后彩色打印进行伪造。在向教育 局申请许可证时,附上私自伪造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 抽查结果通知书》,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中显示,楼层 数为3层(局部4层),说明涉事幼儿园负责人明知改造后 不能通过消防验收,4层结构不符合相关要求,却想方设法 通过审批,违规获得各类证照。

三是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管理不力。涉事幼儿园消防安 全管理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管理混乱,负责人不重视、教职 员工不懂不会,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消防演练流于形 式,消防安全隐患随处可见,幼儿园室内消防逃生标志不全, 没有按要求安装足够的应急照明灯和应急疏散指示牌,个别 应急疏散指示牌被故意遮挡;煤气罐被放在本就狭窄的楼梯 过道内,阻挡了消防通道,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储存易燃 易爆危险品,造成了较多消防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 堪设想。

(二)监管部门层面

一是源头把控不严格。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消 防验收的第一关口,在20221021日第一次验收时发现15 条问题,判定不合格,涉事幼儿园整改时,对“一层未按图 设置2个安全出口” "建筑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房间疏散门 应不少于2个" "未按图设置消防广播、部分探测器未按图 设置" "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未按图设置集中电源集中 控制系统" "一层未按图设置2支室内消火栓” "2层消火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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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1个,与设计不符”等问题,整改结果均为只变更图纸, 不整改消防隐患,20221227日,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现场查验,认为15条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符合防火设计 规范,判定合格。此外,在消防验收时,涉事幼儿园申报面 积为22099ιrf,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收合格后,2023年初, 涉事幼儿园改造为849πf ,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后期也 进行过检查核验,但几经督促,检查情况依旧未提交给考核 巡查组。由此可见,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涉事幼儿园 消防验收检查形同虚设,从源头上造成了消防设施先天不 足。

二是办园审批不严谨。大冶市教育局于2023112 日收到涉事幼儿园园址变更的书面申请,113日到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窗口核实《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结果通知 书》结果为真,323日,其相关业务部门到现场审核涉事 幼儿园新园址,现场勘察认定该园整体上符合园址变更条 件。审批材料中,《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结果通知书》 和《房屋安全鉴定书》均显示面积为849 πf,层数为3层(局 部4层)。大冶市教育局按照程序,通过收集核实资料、组 织专班对办学地址进行勘察,将明显为4层的幼儿园,按照 “3层(局部4层)"的说法审批通过,充分说明大冶市教 育局对涉事幼儿园的审批只走程序、不重内容,有意规避《教 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相关要求,导致涉事幼儿园 持照"带病"经营。

三是日常监管不到位。各监管部门对涉事幼儿园的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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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较为薄弱,大冶市消防救援大队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 年至少抽查1次,涉事幼儿园等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监督 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的比例不少于20%; 2023—2025年, 检查的非重点单位412家,其中学校、幼儿园和培训机构69 家,涉事幼儿园未被抽查到。东岳路派出所虽将涉事幼儿园 纳入"九小场所"进行管理(IOO人以下非寄宿制托儿所、 幼儿园属“九小场所",涉事幼儿园人数超出范围),但平 时检查注重校园学生安全,不重视消防安全,社区民警对消 防安全业务不熟练,导致日常消防执法检查效果较差。大冶 市教育局在2025年工作汇报中,一字未提消防安全,对校 园消防安全工作不重视。

五、工作建议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消除 "九小场所"消防隐患。加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 进力度,建立机制、落实措施,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清零行动, 确保本地区治本攻坚顺利开展。强化"九小场所”消防隐患 排查整治,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 头,对分管行业领域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重点整治消防设施不到位、安全出口不畅通、应急疏散通道 不合规等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跟踪督促整改,形 成工作闭环。

(二)加强源头把控,严格验收审批。加大对消防验收、 办学审批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从源头上保证校园消防安 全。建立内部监督机制,住房城乡建设、教育部门内部应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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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健全监督机制,定期对验收审批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发 现的违规审批、验收不严等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 关人员的责任。强化外部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媒 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对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教育部门的验收审批工作进行监督。对 于举报的问题,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 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对因消防验收不严格、办校 审批不严谨导致学校产生重大事故隐患、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完善执法机制,筑牢安全防线。建立健全部门协 作机制,加强教育、消防、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 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加强对校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的消防安 全监管,对违规办学行为严格执法,严防出现监管盲区。

(四)强化主体责任,提高安全水平。督促幼儿园、校 外培训机构等企业法人代表和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消防安 全职责,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 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名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 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配 齐配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常态化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和消防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消 防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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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临沧能迅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


典蜂例解剖式分析报告


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十七组


2025324日至41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 组第十七组组长、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苟坪带队赴云南省开 展2025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一季度明查暗访工作, 发现临沧能迅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祥云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存在1项共性燃气重大事故隐患。对此,考核巡查组借鉴事 故调查模式,综合运用现场检查、查阅资料、问询谈话等方 式,围绕"为什么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为什么查不出重大事 故隐患”深入剖析,延伸推动有关企业、部门和属地政府举 一反三,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企业单位基本情况

临沧能迅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迅管道公 司),为重庆华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公司,于2017 523日成立,注册资金5000万元整,位于临沧市云县 爱华镇永胜村,为民营企业,现有员工28人。设有常规输 气站场2座(云县清管分输站、凤庆末站),主要负责天然 气管道临沧支线的管道建设及运营。

祥云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云燃气公司)成立 于20133月,注册资本IoOo万元人民币,位于大理白族 自治州祥云县祥城镇云南祥云经开区公共服务中心,为民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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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现有员工31人。主要经营范围为:燃气管网的 建设与改造;天然气供应服务及燃气产品的销售、开发利用; 燃气设备安装检测及维修服务;燃气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对外燃气项目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管道及设备安装;厨具 卫具及日用杂品销售等。

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现场检查发现,能迅管道公司云县清管分输站(以下简 称云县站)在向下游供气时未开启加臭装置,实际未对燃气 加臭。经进一步了解,云县站加臭装置于2025124日 发生故障后,站内工作人员分别在131日、228日、3 27日采用了手动方式进行加臭,其余时间未加臭。经查 验核算,2025131—228日期间,燃气理论加臭 剂(四氢嚷吩)含量仅有2.6nιg/ιn3,达不到其在空气中能察 觉的8mg/ι∏3含量指标,违反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3. 2.3 条和《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第3. 0.8条规定。根据《城镇燃 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有关规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考核巡查组对此类重大事故隐患高度重视,在后续工作 中将此类问题作为燃气企业必查项进行重点排查。随后,在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检查时,发现祥云燃气公司也存在类 似问题。

祥云燃气公司加臭方式为“定期手动加臭”,其厂站内 加臭装置无法实现与燃气流量计的联动,需要手动设置,企 业加臭3-5天后,间隔20多天再继续加臭,加臭装置关闭 期间实际未加臭,其所供应燃气加臭剂含量同样不能满足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第3. 2. 3条和《燃气工程项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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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O. 8条规定。根据《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 准》有关规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三、调查研究情况

按照查清2个"为什么”的要求,考核巡查组从工作部 署推进、监管执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和标准制度 等4个方面,围绕2家企业存在的共性重大事故隐患,进行 专题研究,编制问询谈话提纲、梳理调阅资料清单,分小组 对涉事企业和相关监管部门制定解剖方案。随后,考核巡查 组进驻能迅管道公司,现场检查、查勘21人次,调阅有关 资料15份,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共7人进行问询谈话,查明 了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原因和查不出重大事故隐患的 深层次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提出了措施建议。

四、问题剖析

经剖析,考核巡查组认为,能迅管道公司对燃气加臭工 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未能及时处置分输站内的燃 气加臭装置故障,人工加臭作业不科学不规范;祥云燃气公 司对燃气加臭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人工加臭作 业不科学不规范,是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主要原因。地方住 房城乡建设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落实燃气安全监管责任界定 不清、能力不足,是查不出重大事故隐患的主要原因。

(一)涉事企业燃气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不落实,为产生重大事故隐患埋下种子。了解发现,能迅管 道公司云县站在开始规划设计时,就确定在站内设置燃气加 臭装置,负责云县地区的燃气加臭。但是,能迅管道公司工 商注册登记为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取得的资质为危险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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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经营许可证,公司内部也是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来管 理的,不论是上级公司华硕能源还是能迅管道公司内部的风 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都是根据危险化学品领域 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其日常学习、检查依据的重大事故隐 患判定标准也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 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与燃气安全有关的内部 管理制度和学习内容很少。座谈发现,能迅管道公司部分员 工主观上仍坚持认为自己是"危险化学品企业",对《城镇 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不了解,更不知道提供未 达加臭标准的燃气属于重大事故隐患,企业燃气安全意识淡 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为产生"问题气”埋下了种 子。

(二)涉事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低下,采用不科学的加臭 作业方法,导致产生了重大事故隐患。调查发现,124日, 云县站加臭装置发生故障,220日,能迅管道公司向上级 公司申请采购了新的加臭装置,但直至考核巡查组检查时(3 27日),云县站内加臭装置仍处于故障状态。在加臭装 置故障期间,作业人员采用了手动加臭的方式进行作业,但 经查询三次手动加臭作业的记录单,发现其每次加臭剂的添 加量是根据近期燃气输送总量“倒推"确定的,由于手动加 臭作业的加臭剂是以恒定流速进入燃气管道的,就会造成如 果管道内燃气流量增加,则燃气中加臭剂的浓度将显著降 低,达不到《燃气工程项目规范》中第3. 0.7条规定的"燃 气应具有当其泄漏到空气中并在发生危险之前,嗅觉正常的 人可以感知的警示性臭味”,构成重大事故隐患。而当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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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这么长时间仍未进行整改时,云县站负责人表示,由于 每次采购程序审批流程和时间都较长,因此一般是将一段时 间内损坏或需要补充的设备物资攒到一起再上报采购申请, 这就导致加臭装置的故障迟迟得不到整改、隐患长期存在。

(三)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涉事企业监管责任不清,"问 题气"监督检查漏管失控,致使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座 淡了解到,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 负责同志均认为对方应该承担对能迅管道公司云县站加臭 装置正常运行的安全监管职责。云县发展和改革局虽了解自 己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业务的监管,每季度也组织工作小组 对能迅管道公司的管道和场站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也 淸楚云县站内有一套燃气加臭的设备,但其认为云县站内的 加臭设备与加臭作业属于燃气管理范畴,应由其业务主管部 门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安全监管;云县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则认为虽然燃气加臭设备设置在云县站内,但能迅管道 公司属于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不在其部门监管范围内,应 由云县发展和改革局履行监管职责。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两个部门在燃气安全监管的"条"和 "块”上的职责有交叉重叠,但就交叉重叠部分的安全监督 职责到底由谁来落实,两个部门没有进行沟通、没能形成最 终答案,部门间监管职责不清直接导致产生了燃气安全监管 盲区漏洞。2025年『3月,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与云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共对能迅管道公司云县站开展检查5次,发现一 般隐患13条,均未发现燃气加臭装置停运导致的"问题气" 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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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问题气"监管的技术能力 不足,检查工作流于形式,导致一直未能发现重大事故隐患。 座谈发现,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 燃气行业相关检查时,均未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城 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纳入检查内容,询问相 关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大多数人对《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 隐患判定标准》的主要条款认识比较模糊,从检查人员能力 素质到检查工作方案上看,县一级层面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流于形式、走了过场,每月都有检查、每次检查都是3-5个 人,看似阵容庞大、检查频频,但是每次都是检查消防器材、 台账资料等一般问题隐患。此外,与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参与检查过的人员座谈了解到,其对能迅管道公司云县站的 加臭记录进行了检查,但未确认加臭数据的真实性,也未核 算加臭量是否符合要求、确认加臭作业是否合理,且因为不 知道末端燃气用户燃气质量抽样的技术方法,未对末端燃气 用户燃气质量进行抽样检测,将燃气企业上报的数据直接作 为应由政府部门抽检核验的数据进行管理,导致这个很明显 的重大事故隐患从眼皮下"溜走”。

五、工作建议

(一)认真做好问题隐患卷改,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切 实堵塞监管漏洞。建议云南省对此类监管责任不清的企业进 行摸底梳理,对存在同类问题的企业一并列入整改对象,对 照反馈的问题隐患清单认真开展整改,推动全省燃气经营企 业“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改。要推动云南省各级政府进一 步明确该类企业监管职责和界限,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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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并堵塞监管漏洞。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 任制,推动建立行之有效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特别是对这 种在标准中明确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却一直未发现、不了解 的情况要引起足够重视。

(二)建立健全末端燃气含臭量抽检机制,提高燃气安 全生产穿透式监管能力。建议云南省认真摸清各级有关部门 在燃气用户端检测燃气加臭量的责任落实情况,研究建立符 合实际的末端燃气加臭量检测机制,研究解决加臭剂检测能 力不足的问题,倒逼燃气企业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按规定进 行燃气加臭,确保人民群众放心用气。

(三)加强燃气企业负责人培训,强化对燃气企业指导 帮扶。云南省燃气行业起步较晚,燃气市场体量还在上升阶 段,要强化对燃气企业负责人的安全培训,鼓励企业定期组 织开展与燃气领域相关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 能操作水平。要强化对燃气企业的指导帮扶,学习其他省份 的先进经验,切实解决此类企业对燃气安全要求"知道要做" 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做"的问题。

(四)强化基层燃气领域综合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提高 监管执法队伍能力水平。针对燃气安全监管基层基础较为薄 弱的问题,建议加强燃气领域执法监督检查队伍建设,规范 监督检查程序、工作标准,加强基层执法人员的实践能力培 养,通过视频解读、实操锻炼、细化判定内容等多种方式强 化城镇燃气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培训,建立执 法监督人员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激励与倒逼机制,解决执法监 督队伍"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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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市江西洪大(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典型案例解剖式分析报告 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七组


2025330日至411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 组第七组组长、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李晓龙带队赴江西省 开展2025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一季度明查暗访工作。 期间,发现南昌市江西洪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洪城大市 场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有关要求,考核巡 查组借鉴事故调查模式,综合运用现场检查、实地踏勘、查 阅资料、问询谈话等方式,围绕“为什么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为什么查不出重大事故隐患”深入剖析,推动有关企业、部 门和属地政府举一反三,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效。 具体情况如下:

一、企业单位基本情况

江西洪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为私 营非上市公司,注册地位于南昌市洪城路588号。集团旗下 核心产业洪城大市场,是20世纪90年代初为填补江西专业 批发市场空白而兴建的大型日用消费品批发市场。19959 1日,洪城大市场开业。随着急速增长的人流、车流、货 流渐渐超出市场承载能力,消防安全隐患、交通堵塞、环境 卫生问题日益凸显。为此,在政府的号召下,洪城大市场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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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易地搬迁工作,于20208月整体搬迁至南昌县东新街 道并投入使用。

江西金坤技术有限公司为洪城大市场消防技术服务机 构,成立于20201224日,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 红谷滩区九龙湖管理处绿地博览城JLH603-D03地块4#商业 办公楼-1115室。该公司与洪城大市场的消防维保合同期限 为202481日至2025731日,服务内容为安排2 名专业技术人员每天驻场,每月对市场消防系统进行排查测 试,对消防设施设备故障进行维修。

20231026日,南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江西洪大物 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占用消防通道行为给予罚款2000元的 行政处罚。2024109日,南昌县消防救援大队接到举 报称洪城大市场未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 安全检查手续。20241011日,南昌县消防救援大队对 该场所进行立案,因该场所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大 队向南昌县应急管理局报送了《关于新洪城大市场未办理公 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报告》。 2024122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 八条,洪城大市场股份有限公司因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 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款12万元。

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洪城大市场建筑原有防火分区被改变导致实际防火分 区建筑面积大于规范要求的50%。大量疏散走道、楼梯间内 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数量超过标准规定设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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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的50%。走道排烟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不能正常运行。经考核巡查组综合研判,根据《重大火灾隐 患判定方法》有关规定,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三、调查研究情况

按照查清2个"为什么”的要求,考核巡查组从工作部 署推进、监管执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和标准制度 等4个方面,围绕洪城大市场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专 题研究,梳理调阅资料清单、编制问询谈话提纲,对涉事企 业、监管部门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剖。通过现场核查、问询谈 话、座谈交流、调阅资料的形式,初步查明了重大事故隐患 长期存在的原因和查不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深层次问题,研究 提出了措施建议。

四、问题剖析

经考核巡查组初查,洪城大市场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主 要原因为:一是洪城大市场商业建筑未经公众聚集场所投入 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投入使用期间消防安全监 管不足,火灾隐患问题突出。二是擅自加设玻璃幕墙导致实 际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规范要求。三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 实,安全投入不足。通过对主要原因的分析,考核巡查组初 步认为企业层面和政府部门层面存在以下问题:

(-)企业层面问题

南昌市江西洪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建设单位, 在洪城大市场通过消防验收后,擅自加设玻璃幕墙导致实际 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规范要求,未及时更换疏散走道、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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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间内破损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及走道排烟设施,对 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维修保养不及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 落实,安全投入不足。且洪城大市场至今未经公众聚集场所 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导致一 直处于"带病运行"状态。

江西金坤技术有限公司作为中介技术服务机构,对洪城 大市场日常巡检不严格,对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不到位。

(二)政府层面问题

在对洪城大市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一方面,商务、 消防等部门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责任落实不够明确, 信息共享不够及时。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没有及时函告相关 部门,或提请地方人民政府统筹推进解决,导致压力传导不 到位,部门间联动未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在 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方面工作不深入、 不细致,在推动解决涉及重大民生与安全生产之间的矛盾方 面还不坚决。

商务部门:未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指导、督 促仓储批发等商贸行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力。未及时 跟进学习新的消防法规、技术标准以及《重大火灾隐患判定 方法》相关内容,隐患排查能力不足。未及时将对洪城大市 场进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消防问题隐患移交相关部门进行 处罚。现场检查仅停留在疏散通道被占用、疏散指示标志被 拆除、楼梯间堆放杂物等隐患相对较小的问题上,未深入检 查内部消防设施及消防安全布局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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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部门:对于洪城大市场商业建筑未经消防救援机构 许可、擅自投入使用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查处。未第一 时间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进行监管。

东新街道:专业能力不强,安全检查与监管水平有限, 仅检查出疏散通道被占用、疏散指示标志被拆除、楼梯间堆 放杂物等显而易见的问题隐患。无能力承接消防、安全生产 等检查事项。

五、工作建议

(一)深入治理中小企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江西省中 小企业分布行业领域广、数量多,稍有不慎,很容易造成"小 火亡人"。江西省、南昌市要针对已投产投运的生产经营单 位规划、建设、消防手续缺失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有关部 门及乡镇街道摸底排查,尽快研究、系统解决消防安全历史 遗留问题,坚决遏制“先上车后买票”导致的消防安全先天 不足的问题再次发生。江西省要深刻吸取江西新余佳乐苑临 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纵深推进安全生 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 整治,督促各类企业依法办理消防行政审批手续,依法严肃 查处建筑消防设施无法正常使用、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 救援的障碍物、防火分隔不符合要求等违规行为。

(二)全方位织密织牢消防安全责任网。江西省各级党 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把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 全作为公共安全治理的重点来抓,尤其是要以案为鉴,细化 各有关部门责任措施,覆盖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坚决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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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中小企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盲区漏洞,防止责任悬 空。消防救援部门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进一 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工作体制机制,强化执法效 能。商务部门要进一步指导、督促仓储批发等商贸行业加强 消防安全管理,防止漏查漏管。

(三)切实强化基层安全治理能力。江西省要进一步强 化基层专业消防力量,加强乡镇(街道)专职消防救援队等 专业力量建设和装备配备,补齐基层消防安全短板。进一步 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对各有关部门 移送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举报线索,要及时核查 并反馈情况,切实做好生产经营单位火灾防范工作。各有关 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提高基层单位履职防范能力。组织对 中小企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帮扶,指导开展现场应急救援基 本技能训练和应急疏散演练,做到有报警、能疏散、会疏散、 不亡人。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五进”宣传活动,充分运 用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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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省三台县祠堂湾水库工程 典型案例解剖式分析报告 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十二组


2025324日至41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 组第十二组组长、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高政带队赴四川省开 展2025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一季度明查暗访工作, 发现四川省三台县祠堂湾水库工程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对 此,考核巡查组借鉴事故调查模式,综合运用现场检查、调 阅资料、问询谈话等方式,围绕“为什么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为什么查不出重大事故隐患"深入剖析,结合安全生产治本 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延伸查找有关部门工作中存在的 不足,推动有关企业、部门和属地政府举一反三,提升重大 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效,推进专项行动落地落实。具体情况 如下:

一、企业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三台县祠堂湾水库工程地处绵阳市三台县新德 镇永征村,是一座新建的HI等中型水库,总投资规模 63695. 89万元(其中移民安置32174. 18万元),开工日期 202332日,竣工日期202581日。

工程建设单位三台绵鸿聚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成立 于202276日,注册地为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潼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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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街96号,属国有企业。施工单位中晟升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188日,注册地址为成都市高新区汇川街 166176号,属民营企业,该企业资质情况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公路 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近三 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未因安全生产问题隐患受到行 政处罚,无被媒体曝光情况。监理单位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 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17日,注册地址为成都市 金牛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科中路363303号,属民 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未因安全生产问 题隐患受到行政处罚,无被媒体曝光情况。

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检查发现,该工程项目存在危大工程未按照专项方案施 工的重大事故隐患。一是坝基移动台车搭设未完全按照《左 右岸坝户边坡满堂脚手架搭设及坝基移动式台车施工专项 方案》施工,现场未全部按照方案搭设钢管梯步安全通道, 工人攀爬存在高坠风险,台车上作业工人未穿挂安全带。二 是右岸坝基上未设置三级开关箱,电焊机等用电设备直接在 二级箱接电,二级箱未做PE保护接地,不符合临时用电专 项施工方案要求。三是移动台车提升采用5吨卷扬机提升, 属于非常规起重吊装工程,提升重量大于1吨,属于一般危 大工程,未编制专项方案,卷扬机钢丝已达到报废标准,现 场仍在使用,属于危大工程未按照方案施工或未编制专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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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清单指 南》有关规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三、调查研究情况

按照查清2个"为什么"的要求,考核巡查组从工作部 署推进、监管执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和标准制度 等4个方面,紧紧围绕四川省三台县祠堂湾水库工程存在的 重大事故隐患,联合四川省绵阳市有关部门开展进驻式调 查,查阅了绵阳市、县两级水利部门对该工程检查执法情况, 发现2023年以来,市、县两级水利部门对该工程项目累计 检查24次(其中市级检查4次,市县联合检查6次,县级 检查14次),共计发现问题隐患83项,未发现重大事故隐 患。同时,综合运用现场检查、查阅资料、问询谈话、座谈 交流等方式,查明了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原因和查不出 重大事故隐患的深层次问题,研究提出了措施建议。

四、问题剖析

经剖析,考核巡查组认定该工程项目存在三重安全责任 缺失:一是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重缺位,存在"重效益、轻 安全"的短视经营思维,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欠缺,为谋取经 济利益实施冒险作业,直接导致重大事故隐患形成;二是企 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形同虚设,管理层长期漠视安全生产法 规,安全经费投入严重缩水,一线员工既缺乏隐患辨识专业 技能也缺失主动排查意识,日常安全检查走过场;三是属地 监管部门履职存在明显短板,三台县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专业 监管能力薄弱,执法检查存在盲区死角,加之政企双方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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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敷衍塞责,多重因素叠加致 使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未被发现。

(一)企业管理层安全发展理念缺失,管理人员安全素 养不足,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企业在经营过程 中,陷入“重效益、轻安全"的短视陷阱,将经济利益置于 安全之上,冒险作业成为常态。为了赶工期、降成本,企业 无视安全风险,强行推进施工,直接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的形 成。一是企业管理人员心存侥幸。该项目位于距三台县城约 13公里外的丘陵腹地,远离交通主干道,安全暗访检查不易 发现,企业管理人员抱有不会被检查的侥幸心理。二是安全 检查流于形式。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表示在施工过程中 定期进行安全巡查,但安全检查效果不佳,考核巡查组就发 现该项目临边防护大面积缺失,工人高处作业均未系安全 带,高坠风险较高。三是管理人员安全素养缺乏。相关工作 人员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浮于表面,对重大事故隐患 熟视无睹,认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的目的就是 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没有动力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二)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监管 不到位,未能查处重大事故隐患。三台县水利局基层人员都 能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但是受专业技能水平等因 素制约,监管质效不高,不能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在推 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政企双方敷衍塞责,导致 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未被发现。监管部门未能充分发挥监 督指导作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缺乏有效约束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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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得企业在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大打折扣。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不扎实。政府层 面,三台县水利局虽然制定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 案,但是落实不到位,仅停留在纸面上,未对三年行动“下 深水,动真格"。企业层面,涉事企业未制定本企业的安全 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错误认为行动完全靠监管部门 推动落实,与企业没有关系。企业管理层长期漠视安全生产 法律法规,安全经费投入严重缩水,直接导致一线员工缺乏 必要的安全培训,既缺乏隐患辨识的专业技能,也缺失主动 排查隐患的意识。日常安全检查仅仅是走过场,未能真正发 挥发现和消除隐患的作用。这种管理体系的失效,使得企业 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中无法有效落实各项措施,安 全隐患不断累积。

五、工作建议

(一)强化专业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安全督导质量。水 利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专业监管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内 部人员开展专业技能培训,邀请行业内专家、学者授课,课 程内容涵盖水利工程施工安全规范、危大工程识别与监管要 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审查标准等专业知识,确保监管人员 及时更新知识体系,精准掌握最新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同时,引入先进的监管设备和技术,借助信息化系统对工程 数据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提升监管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及时发现工程建设中的各类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保障水利 工程建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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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压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水利工 程建设主管部门要压实监管责任,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监 督考核机制。制定详细的工作清单和责任目标,明确每个监 管人员的具体职责和监管范围,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要构建 严格的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监管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评 估,对于工作敷衍塞责、未能有效履行监管职责的人员,要 严肃问责。要建立隐患报告奖励机制,设立举报热线和网络 平台,鼓励群众举报反馈问题隐患,保障水利工程建设的安 全推进。

(三)加强与企业的服务交流,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水 利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作,定期组织企 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管理培训和座谈会,组织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危大工程 管控、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危大工程管控 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成效。积极搭建企业沟通交流平台, 引导企业学习借鉴先进的安全管理经验和模式,转变"重效 益轻安全"的错误观念,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效落实。 水利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要带头认真落实行动方案,加强内部 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深入调研本地区水利工程 建设实际情况,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督促,定期了解工作进 展情况,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落实行动不到 位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重点监管,对整改不力的企 业,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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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天香阁酒店管理有限 公司扬州分公司典型案例解剖式分析报告 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十三组


2025321日至28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 十三组组长、应急管理部副部长胡明朗带队赴江苏省开展 2025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一季度明查暗访工作。320日,考核巡查组收到电子邮箱匿名举报:"扬州市广陵区 观潮路世纪名园商业楼3楼天香阁酒店开业至今没有取得任 何消防手续,酒店内部存在墙面装修大量使用易燃材料,过 道狭窄,排烟有问题,没有防火分隔等较多消防隐患"。接 到举报后,考核巡查组于323日上午对天香阁酒店进行 明查暗访,发现天香阁酒店未经建设工程验收备案合格及消 防开业检查许可即投入使用,且存在火灾隐患,举报属实。 对此,考核巡查组通过深入现场检查、问询谈话等事故调查 方式,围绕"监管部门检查发现企业存在隐患如何督促企业 整改形成执法闭环"这一问题进行深入解剖分析,查找问题 痛点难点,指导地方政府监管部门既要创建良好营商环境, 又要坚守安全生产底线,提升综合安全监管工作效能。具体 情况如下:

一、企业单位基本情况

镇江市润州区天香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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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酒店)位于扬州市广陵区观潮路990号(世纪名园北 苑)2-309,酒店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2023727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签发日期为20231019日,主体业态 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大型餐饮),法定代表人吴某成。酒店 所在建筑为世纪名园小区临街商业建筑(共四层),酒店位 于该建筑三层,建筑面积约1700平方米,平面布置主要为 餐饮包厢、大厅、前厅及厨房等,设有两个安全出口分别通 往两部疏散楼梯,另设有一部电梯。酒店设有火灾自动报警 系统,前台设置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设有应急照明和疏散 指示系统、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配置灭火器, 餐厅采用自然排烟,厨房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

二、事故隐患情况

(一)酒店未经消防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现场 检查发现酒店未提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公众 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前消防许可意见书》,餐厅有客人正在用 餐,存在未经消防验收(备案)、许可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 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十五 条规定。

(二)酒店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酒店的自 动喷水灭火系统接自世纪名园小区消防泵房,该消防泵房由 小区物业管理,经查,该消防给水泵均处于手动状态。延伸 检查发现世纪名园小区消防给水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均存在故障,无法将消防泵控制柜设置于自动状态。酒店一 旦发生火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消火栓系统无法自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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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泵供水,严重影响火灾扑救,不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设计规范》第4. 2. 1条、第4. 3. 1条和第4. 3. 2条规定。

(三)酒店内建筑防火分隔不到位。酒店为方便员工进 出厨房,拆除了厨房与就餐区域用于防火分隔的两扇防火 门,将拆除的防火门置于疏散楼梯间,一旦厨房发生火情, 将迅速蔓延至就餐区域,威胁用餐客人生命安全,不符合《建 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 2. 3条规定。

(四)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O通往酒店的一楼电梯厅违 规停放十余辆电动自行车,停放的电动自行车一旦发生热失 控起火,会立即封堵疏散通道,并且烟气可能沿楼梯向上蔓 延扩散,造成人员伤亡,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 消防技术规范》第5. 1.1条规定。

三、调查研究情况

按照查清2个"为什么”的要求,考核巡查组从工作部 署推进、监管执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和标准制度 等4个方面,对酒店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进驻式调查研 究,通过对酒店店长、地方政府监管部门有关人员进行问询 谈话以及查阅资料,复盘酒店未验先用这一违法事实产生的 过程及主要原因,深挖问题隐患根源,查明了重大事故隐患 长期存在的原因和查不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深层次问题,特别 是延伸查找了有关部门工作存在的不足,研究提出了措施建 议。

四、问题剖析

经剖析,考核巡查组认为,这是一起“重经济效益、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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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的典型违法案例。酒店安全风险防范意识不到位, 在被告知存在事故隐患的情形下,一味追求经济效益,违法 违规经营,不进行隐患整改,放任隐患长期存在。政府监管 部门出于"保护菅商环境”的需要,执法检查不严格、隐患 排查不深入、问题整改未闭环,是导致这一违法事实长期存 在的主要原因。

(一)酒店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酒店负责人和工作人 员安全意识淡薄,不掌握消防等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 定标准,安全管理松散,缺乏底线思维。消防安全责任制长 期未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未保证防火分区符合 消防技术标准要求。酒店自查未发现消防喷淋供水故障这一 事故隐患,认为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接入世纪名园小区消防 泵房就可以保障消防喷淋供水,对世纪名园小区物业前期存 在弃管消防泵房的事实没有提高警惕,存在"不用管、不需 要管"的思想;为了方便员工进出厨房,擅自拆除厨房明火 区域与就餐区防火门,拆除的防火门堆叠置于疏散楼梯间, 在接受政府有关监管部门检查、收到书面通知后,问题整改 缓慢。特别是在明知酒店没有经过住房城乡建设、消防等部 门验收情况下,长期违法营业,法律意识淡薄,违反了《中 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关于"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 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和第十五条关于"公众聚集 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规定。

(二)地方相关监管部门监管质效不到位。扬州市广陵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485日对酒店装修工程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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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抽查(低风险)经现场检查不合格。202489其消防科下发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结果通知书(不合 格),并将酒店装修工程依法抽查不合格的违法案源线索形 成《案件移送单》移交广陵区城建监察大队查处。广陵区 城建监察大队在对当事人开展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该项目 在建设施工前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按规定,建 设单位办理消防验收备案,需先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涉 嫌未批先建,存在前置违法行为。但广陵区城建监察大队未 及时处理,直至2025113日,才以该项目未取得施工 许可证擅自施工,对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 202526日对两家单位及责任人分别下达了行政处罚决 定书。至考核巡查组检查时,相关审批手续仍在补办。扬州 市广陵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310日接到"12345”工 单关于反映酒店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举报,311日派员现 场检查,未发现酒店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使用问 题。针对该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 业问题,仅下发《服务提醒》,要求酒店尽快拿出整改方案, 明确将于2025511日后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三家监 管单位在开展检查期间,酒店均处于营业状态,未对相关问 题进行严肃查处,问题隐患闭环监督整改力度有待增强。

(三)地方监管部门寐合执法机制不健全。《中华人民 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 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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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 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在 对该酒店查处过程中,地方政府相关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力度 明显不足,执法过于注重保护营商环境,未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履行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 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也未及时跟进督促酒店整改隐 患,未形成执法闭环。

五、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江苏省各级党委和政府 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 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重要论述内涵, 切实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 担负起安全生产职责,统筹好"要营商环境"和"要安全生 产”之间的关系,把问题和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事 故发生之前,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围绕《安 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锚 定任务目标,加大力度扎实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 任务和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整治, 确保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三)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生产经 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起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建 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学习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加强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全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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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和素质技能,建立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大 力提升企业隐患排查整治自查自改能力水平,扎实推动重大 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四)进一步规范消防审查验收工作机制。建议政府监 管部门针对酒店存在的问题隐患,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持续 跟进问题隐患整改,确保整改到位。有关部门要举一反三, 针对该酒店违法行为反映出的消防验收过程中存在的不及 时不严格问题,对审核验收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深入查摆剖 析,找准问题根源,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现场评定、责任 追究等各项工作机制,建立问题整改跟踪台账,强化检查时 效、服务意识、现场复核、整改闭环。

(五)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提升执法质效。聚焦重点行 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强化"双随机"抽查检查。健全联合 执法、交叉互检、线索互通等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明查 暗访等方式,深入开展重点执法、精准执法,形成"全链条、 全过程"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严肃立案查处整治各类违法违 规行为。要切实提高一线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 能力水平,增强执法震慑力,敢于动真碰硬,提高执法效能, 筑牢属地监管权威,倒逼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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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石铜液化气有限公司 典型案例解剖式分析报告 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八组


2025325日至42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 组第八组组长、交通运输部副部长付绪银带队赴河北省开展 2025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一季度明查暗访工作,发现 石家庄市石铜液化气有限公司存在1项重大事故隐患。对此, 考核巡查组借鉴事故调查模式,综合运用现场检查、查阅资 料、问询谈话等方式,围绕“为什么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为 什么查不出重大事故隐患”深入剖析,延伸查找有关部门部 署安排重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推动有关企业、部门和属地 政府举一反三,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质效。具体情况 如下:

一、企业单位基本情况

石家庄市石铜液化气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铜 冶镇北铜冶村,成立于2009116日,为民营企业。注 册资本100万元,现有员工14人,主要从事液化气分装、 供应,炉具、灶具经销等。现场主要设备包括:2个液化石 油气储罐,每个容积40立方米,1个液化石油气残液罐,容 积15立方米。其他设备包括加液机、压缩机等。

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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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石铜液化气有限公司厂站设施简陋,液化气压 缩机房内设置一台空压泵作为液化气储罐紧急切断阀关闭 时所需的空气动力源。该压缩机房为一封闭空间,空压泵为 非防爆空压泵,在压缩机房发生燃气泄漏后可能作为爆炸的 点火源,根据《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有关 规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检查发现,石铜液化气有限公司还存在一个较为危险的 问题隐患。2024116日,该公司开展应急演练的记录 中显示,演习项目为假设液化石油气1#储罐出液法兰处泄 漏,处置措施为用消防栓喷水进行法兰冷却堵漏,喷淋降温 降低罐体压力。该操作不符合《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 抢修安全技术规程》第7. 5.1条第二款规定,属于违章操作, 将导致事故后果更加严重。199835日,陕西省西安市 西郊的液化气储存区的液化气罐泄漏并连续多次发生爆炸, 事故造成液化气公司员工和消防员14人死亡,31人受伤。 该事故就与类似的违章操作有关。(事发时LPG球形储液罐 底部排污管阀门的法兰垫片老化泄漏,厂站无专用堵漏工 具,现场人员情急之下使用浸湿被褥包裹并喷水堵漏,导致 LPG持续外泄,遇点火源导致爆炸火灾)

三、调查研究情况

按照查清2个"为什么”要求,考核巡查组从工作部署 推进、监管执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和标准制度等 4个方面,围绕石家庄市石铜液化气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事 故隐患和其他存在的问题,开展进驻式调查研究,梳理调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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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清单、编制问询谈话提纲,对涉事企业、监管部门进行 针对性解剖。开展专题研究2次,对有关单位和部门共4人 进行问询谈话,调阅有关资料10余份,查明了重大事故隐 患长期存在的原因和查不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深层次问题,研 究提出了措施建议。

四、问题剖析

经剖析,考核巡查组认为,涉事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严 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 求,是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主要原因。考核巡查组进一步调 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根治不了,既有涉事企业制度标准不 完善,内部人员安全素质不高的原因,又有监督检查部门外 部检查的“漏管、虚管”的情况,还有第三方技术服务力量 支撑的"不精、不专”的问题。

(一)企业员工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素质不高。企业安 全管理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对液化石油气场站的相关标准 和规范知识掌握不深不透,不清楚LPG的爆炸危害。如该企 业相关人员将石棉瓦放在站内管道上,称是为了保护管道, 但实际易造成管道受力变形,发生LPG爆炸事故时会增加爆 炸破坏力。安全意识不强,主要负责人不清楚安全生产法对 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要求,不清楚LPG的基本知识;安全管理 人员不清楚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不清楚 LPG注水应急系统的作用等。问题隐患整改环节不严不实。 鹿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燃气管理中心20239月对石铜 液化气有限公司检查后提出"未建立有限空间台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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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仅对液化石油气储罐和消防水池列入有限空间,但是 对于指出的问题没有深入分析研究、举一反三辨识排查全部 有限空间,此次检查发现该场站多个地下阀井没有被列入有 限空间管理,没有设置有限空间警示标识。

(二)企业内部标准制度不完善。公司内部相关标准制 度不完善,未编制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已建立的安全生产 责任制的岗位设置与公司实际不符;未见符合公司实际作业 和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未见对有限空间的管理要求;安全 生产综合预案的响应分级不当,事故的现场指挥和抢险均由 当班人员完成。

(三)监督检查部门外部检查专业性有待提高。燃气监 管部门分别于2023629日、924日,2024425日、1219日、1223日共计5次对该企业开展了现 场督导检查,下发了《燃气安全检查问题交办单》《责令改 正通知书》等,提出21项问题,但均未排查出对于爆炸危 险区域内电气仪表装置不具备相应等级防爆性能的问题,检 查的专业性有待提高。应急预案对液化气充装站发生各类事 故后及时处置十分重要,对于应急预案的检查,监管部门仅 指出了 "应急抢险预案缺少抢险人员名单"的问题,但实际 上该公司应急预案仍比较粗糙,综合预案的响应分级不当, 应急处置措施没有具体内容,这些明显的问题仍没有被检查 出来并督促企业整改,反映出行业监管部门对燃气企业的应 急预案管理工作不够重视。

(四)第三方技术服务力量支撑不精、不专。检查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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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众昂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石铜液化气有限公司的第 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性不足。该公司编制的《石家庄市 石铜液化气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未进行LPG厂站 爆炸影响半径测算,对与石铜液化气站围墙间距不足8米的 河北奥瑞金包装有限公司生产厂房的影响未进行相关评价, 不利于确定LPG事故影响人员疏散区域,未对事故发生后应 急信息通报、应急疏散沟通、联动等进行说明。

五、工作建议

(一)强化日常监管,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改进检查 方式方法,站在企业监管角度逐一分析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和薄弱环节,做到"心中有底、行动有数”,确保日常监督 全覆盖、不遗漏。要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即知即改、举一反 三、真查实改,发现问题隐患要敢于动真碰硬,依法予以处 罚。加大通报、督办、约谈、曝光等工作力度,确保对重大 事故隐患盯住不放、一查到底、见底清零。要统筹协调联动, 各部门要齐抓共管,打破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壁垒,实现违法 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提高执法效能。

(二)加大业务培训,提升隐患排查能力。燃气监管部 门要扎实有序开展专题教育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 方式,深度解读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全面 提升执法人员和监管人员重大事故隐患精准辨识、全面排查 以及有效整治的能力。要分层次组织对辖区内燃气经营企业 的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 题培训和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的培训,督促企业人员提高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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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和安全意识,有效帮助企业解决重大事故隐患"不会查、 查不出、找不准"等突出问题,为后期监管执法工作奠定基 础。

(三)综合研究分析,逐步解决燃气行业领域存在的深 层次问题。调查了解到,该企业还存在长期违规为石家庄液 化气公司充装液化石油气瓶的行为,石家庄液化气公司2021 年自有储罐拆除后,石家庄市政府相关会议纪要显示允许该 企业为非自有气瓶充气,4年来问题仍未解决。建议加快石 家庄液化石油气公司新址建设进度,建设本质安全性高的充 装站。要合力帮助企业排查风险、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切 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度和广度,从企业源头上确保 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实效, 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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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州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典型案例解剖式分析报告

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二十一组


2025324日至31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第 二十一组组长、中国民用航空局副局长胡振江带队赴贵州省 开展2025年度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一季度明查暗访工作, 接到群众举报"贵州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长期不履行企业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干线车尾板伤人、运输车辆超载、工作 人员被迫疲劳作业,屡发事故。"接到举报后,考核巡查组 于325日对该企业进行明查暗访,发现贵州禹璨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存在1项重大事故隐患和多项问题隐患,举报基 本属实。对此,考核巡查组借鉴事故调查模式,综合运用现 场检查、查阅资料、问询谈话等方式,围绕"为什么存在重 大事故隐患、为什么查不出重大事故隐患"深入剖析,延伸 查找有关部门部署安排重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推动有关企 业、部门和属地政府举一反三,提升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 质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企业单位基本情况

贵州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禹璨)成立 于2024925日。20247日取得由贵州省邮政 管理局颁发的"开办服务站经营快递业务”许可证。地址: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谷脚镇王关社区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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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园。贵州禹璨隶属于上海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 持股)(以下简称上海禹璨),贵州禹璨、上海禹璨、拼多 多(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拼多多)的法人代 表、董事均为赵某臻,属于民营企业。贵州禹璨成立的前身 为上海禹璨的物流配送中心,自2020年开始设立在贵州黔 南州龙里县。

贵州禹璨注册资金100万,从业人员淡季80人左右, 旺季100人左右,主要从事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配送和互联 网平台服务,无道路运输服务(所有运输均外包给第三方运 输公司)。近3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因为安全生产问题 隐患受到两次举报但未受到行政处罚。

二、突出问题情况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考核巡查组派员实地核查,发现该 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多项问题隐患,具体如下:一 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主要负责人长期脱岗,未有 效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安全管理处于失控状 态。二是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 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及考核标 准;安全管理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不清楚,未能 提供履职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三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 全、未落实。未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安全隐患排查 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制度等基本安全管理制度和 操作规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主体责任未得到 有效落实。四是应急演练不到位。应急物资储备与应急预案 不匹配,部分物资存在缺失、破损、过期等情况,未制定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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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演练计划,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五是安全培训流于形式。 未建立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计划,培训记录由同一人代签, 培训活动缺乏真实性与规范性,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六是安 全管理档案管理混乱。各类安全制度、应急预案、培训记录、 外包合同等资料混杂堆放,缺乏系统归档和有效管理,部分 材料存在缺失,反映出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制度执行不 到位。

三、调查研究情况

按照查清2个"为什么"的要求,考核巡查组从工作部 署推进、监管执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和标准制度 等4个方面,对贵州禹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 开展进驻式调查研究。通过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座谈交流等,并对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人民 政府(以下简称龙里县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 长以及该县快递物流集聚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应 急管理、交通运输、消防、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 的分管负责人进行谈话问询,查明了问题隐患长期存在的原 因和查不出问题隐患的深层次问题,研究提出了措施建议。

四、问题剖析

(-)企业发生安全问题的原因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重缺失。贵州禹璨主要负 责人长期不在岗、履职严重缺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对安全生 产工作不熟悉、不掌握,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形同虚设,致使 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空心化"。未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 任制,未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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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严重缺失;未编制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储备严重不 足,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安全管理秩序混乱,安全生产投 入不足,教育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安全培训记录存在造假行 为,未组织开展实质性培训,员工安全意识普遍薄弱,事故 防范能力严重不足。二是属地党委和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监 管责任落实不到位。龙里县人民政府未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 责,虽已明确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监管,但未形成实际工作 机制。县交通运输局对快递、物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 主要是检查运输车辆是否存在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未实际履 行“牵头负责快递、物流仓储业的安全监管,指导督促经营 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除安全隐患"的职责, 也未组织对贵州禹璨开展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企业所在物 流园区管委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实际承担对禹璨公司 属地管理职责,但管委会作为事业单位没有行政执法权,在 日常管理中仅将消防安全纳入检查范围,无法对该企业进行 日常安全生产监管,导致该企业长期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 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隐患未得到有效治理。

(二)监管中查不出相关问题的原因

一是监管存在明显漏洞。龙里县人民政府虽发文明确县 交通运输局为贵州禹璨这一新业态企业监管的牵头单位,但 县交通运输局未能有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未能专 门制定相关检查标准,只是参照邮政部门相关标准对车辆运 输开展监管,且执法工作不严不实。二是县委、县政府统筹 推进不力。龙里县人民政府对新业态领域安全生产重视不 够,相关工作部署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举措;未听取县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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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运输局对贵州禹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分管副县 长未能有效督促牵头部门履职尽责,未对监管工作落实情况 开展督导检查,责任压力传导不力,工作推动严重滞后。

(三)对地方党委政府和部门安全监管的延伸剖析

一是工作部署推进不到位。对新业态安全工作部署不 实、不细,对牵头新业态监管的部门支持不够,工作推进过 程中缺乏必要的督促、指导和考核。二是监管执法缺乏协同 性。牵头监管部门的统筹协调意识不足,执法人员专业能力 不足,且相关部门之间缺乏监管工作沟通和信息共享,难以 针对新业态企业的特点开展全面的安全监管。三是缺乏安全 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有力支持。监管部门面对新业态企业, 在自身监管力量和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未引入第三方技术机 构对新业态企业安全风险进行评估,或及时提供安全监管方 面的专业建议。四是标准制度不健全。监管部门没有针对新 业态企业的类型特点,制定相关安全监管事项清单和检查标 准,日常安全监管严重缺位。

五、工作建议

(一)对新业态企业的安全监管责任亟待落细落实。随 着社会发展,新业态企业越来越多,虽然安全生产法已经明 确,"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 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 督管理部门",但相关监管部门存在惯性思维,缺乏对新业 态企业开展安全监管的意识和责任心,导致新业态企业安全 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对新业态 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考核问责,确保相关部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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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监管职责落细落实。

(二)对多业务领域新业态企业的行业属性亟待确定。 贵州禹璨的营业执照包含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 储服务、装卸搬运、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品零售和销售等多 种业务领域。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在包含多种业务领域企业申 请营业执照时,会同相关部门分析研判相关企业行业属性并 在营业执照中注明,为地方政府明确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部 门提供参考,避免新业态企业由于行业属性不明确导致日常 安全监管缺位的问题。

(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有待进一步优化完善。考 核巡查组现场检查发现在运用重大事故隐患标准对该企业 进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时,由于该企业属于新业态企业,贵 州省邮政局和龙里县人民政府对于企业的归属判定存在争 议,很难用已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判定。建议按照 "业务相近”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推动有关部门研究出 台新业态新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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