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术目录(第二批)


第一部分 禁止使用技术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

可替代的施工工艺、设备、材料

一、施工工艺(禁止使用)

1

钢筋“热弯”加工工艺

在钢筋加工过程中,加热钢筋,将钢筋弯曲至需要的形状

冷弯工艺(一次弯折到位)

2

石材及瓷板落后挂接工艺

销钉连接工艺、板材边部槽式连接的T型挂件及蝶型挂件连 接工艺、板材背部直插或斜插入槽口的挑件连接工艺、胶粘 接连接工艺等

背栓挂件及组合式挂件(SE型、h型、

C型等)连接工艺等

二、施工设备(禁止使用)

3

手动吊篮(现场组装)

用扣件和钢管等在施工现场组装搭设,依靠人力进行升降的 作业吊篮

电动作业吊篮等

4

三点式安全带

三点式腰式安全带

五点式安全带

三、工程材料(禁止使用)

5

废机油脱模剂

在施工现场以废机油或加工过的废机油作为混凝土脱模剂

模板相适宜的混凝土专用脱模剂

6

纸胎油毡防水卷材

以原纸作为胎体的防水卷材

防水性能好、耐久性好的防水材料

7

再生料聚乙烯丙纶防水卷材

以再生聚乙烯合成高分子材料为主体原料,添加多种助剂, 表面复合丙纶无纺布,经压延等工艺成型的防水卷材

防水性能好、耐久性好的防水材料

8

非阻燃型密目式安全网

施工现场为防止人或物件坠落而进行围护使用的普通非阻 燃型密目式安全网

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的阻燃型密目式 安全网、镀锌钢板网、冲孔钢板网等

9

非耐碱型玻璃纤维网格布

以玻璃纤维机织物为基材,经特殊的组织结构绞织而成的不 耐碱型玻璃纤维网格布

耐碱型玻璃纤维网格布


第二部分 限制使用技术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

限制条件和范围

可替代的施工工艺、设备、材料

一、施工工艺(限制使用)

1

钢筋电渣压力焊连接工 艺

人工操作电渣压力焊机,利用电流通过 液体熔渣所产生的电阻热进行焊接的一 种熔焊方法

不得用于焊接直径20mm及以上的钢 筋,不得用于焊接直径12mm以下的 钢筋

钢筋机械连接等工艺

2

砖砌式雨水口工艺

在道路两侧,采用砌块现场砌筑雨水口

不得用于城市道路机动车道和非机 动车道

现浇混凝土雨水口、预制成品雨 水口等工艺

3

干喷混凝土工艺

将骨料、水泥按一定比例干拌均匀,用 混凝土干喷机高速喷射到受喷面上的喷 射混凝土施工方法

不得用于大断面隧道、大型洞室、C30 及以上强度等级喷射混凝土、非富水 围岩地质条件

湿喷混凝土工艺

4

砖砌化粪池工艺

采用砌块现场砌筑化粪池的施工方法

不得用于设区的市、县(区)主城区 建设工程;不得用于存在地下水源的 区域

现浇钢筋混凝土化粪池、一体式 成品化粪池等工艺

5

灌注桩桩头“直接凿除 法”工艺

在未对桩头进行预先切割处理的情况 下,直接由人工采用风镐或其它工具凿 除桩头混凝土

不得用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乙级及 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预先切割法+机械凿除”桩头 处理、“环切法”整体桩头处理 等工艺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

限制条件和范围

可替代的施工工艺、设备、材料

6

人工掘进顶管工艺

采用人工在管前挖土掘进,挖出的土方 由手推车或矿车运到工作坑,随挖随顶 的顶管施工方法

除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外不得使用:

1.有设计文件;

2.有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且经专家论 证通过;

3.管道内径大于1000mm且小于

2000mm;

4.单段顶进长度小于90m;

5.机械掘进顶管、水力掘进顶管等工 艺受限。

机械掘进顶管、水力掘进顶管等 工艺

7

水泥稳定类混合料路拌 法工艺

采用人工辅以机械(如挖掘机等)在施 工现场就地拌和水泥稳定类混合料的施 工方法

不得用于市政道路工程

厂拌法工艺

二、施工设备(限制使用)

8

简易吊机

用于垂直运输施工材料或设备的鸡公 吊、墙头吊等简易吊机

除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外不得使用:

1.汽车吊、施工升降机、电动高处作 业吊篮等不具备施工条件;

2.有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且经专家论 证通过。

汽车吊、施工升降机等

9

剪切式钢筋切断机

采用剪切原理设计的钢筋切断设备

不得用于采用机械连接工艺的钢筋 加工

数控激光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 等设备


序号

名称

简要描述

限制条件和范围

可替代的施工工艺、设备、材料

10

轮扣式脚手架

使用轮扣式钢管脚手架和扣件搭设的作 业脚手架、支撑架

不得用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程的支撑脚手架;不得用于单排作业 脚手架和搭设高度大于15m双排作 业脚手架;不得用于搭设高度大于 8m的满堂作业脚手架

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等

11

扣件式钢管卸料平台

用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搭设的卸料平台

不得用于三层(或10m)及以上建筑 工程施工;不得用作悬挑卸料平台

型钢卸料平台等

三、工程材料(限制使用)

12

施工现场自拌混凝土

在施工现场混合水泥、砂、碎石等,自 行拌合混凝土

不得用于结构承重部件的混凝土浇 筑;不得用于结构加固部位的混凝土 浇筑砌筑

预拌混凝土

13

普通混凝土井盖

使用钢筋、普通混凝土材料制作的混凝 土井盖

不得用于城市道路机动车道

球墨铸铁防沉降井盖、超高性能 混凝土井盖等

14

砂模铸造铸铁管和冷镀 锌钢管

用于给水或排水管道的砂模铸造铸铁管 和冷镀锌钢管

不得用于民用建筑工程

给水管:薄壁不锈钢管、铜管、 塑料给水管(PPRCPVC)、金 属塑料复合管等;

排水管:柔性接口机制铸铁排水 管、HDPE管、UPVC管等


备注:1.可替代的施工工艺、设备、材料不限于《目录》中所列名称。

2.本《目录》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限额以上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