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5025-2022


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

Project code for dormitory, hotel building group


2022-03-10 发布


2022-10-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厶少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

Project code for dormitory, hotel building group

GB 55025 - 202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221 01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22北京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2022年 第47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25-2022,202210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 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 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同时废止下列工程 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一、《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 - 20164.2. 5, 7. 3.4条。

二、《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 -20144.1. 94.1.10条。

本规范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 mohurd. gov. cn) 公开,并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出版 传媒有限公司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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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为适应国际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通行规则,2016年以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陆续印发《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改革的意 见》等文件,提出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社会团体制定自愿采用 性标准的长远目标,明确了逐步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取代 现行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的改革任务,逐步形成由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技术性规定与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构 成的“技术法规”体系。

关于规范种类。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体系覆盖工程建设领域 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分为工程项目类规范(简称项目规范)和通 用技术类规范(简称通用规范)两种类型。项目规范以工程建设 项目整体为对象,以项目的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 措施等五大要素为主要内容。通用规范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功能 性能要求的各专业通用技术为对象,以勘察、设计、施工、维 修、养护等通用技术要求为主要内容。在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 范体系中,项目规范为主干,通用规范是对各类项目共性的、通 用的专业性关键技术措施的规定。

关于五大要素指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各项要素是保障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体系化和效率提升的基本规定,是支撑城乡建 设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要求。项目的规模要求主要规定了建设工程 项目应具备完整的生产或服务能力,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 应。项目的布局要求主要规定了产业布局、建设工程项目选址、 总体设计、总平面布置以及与规模相协调的统筹性技术要求,应 考虑供给能力合理分布,提高相关设施建设的整体水平。项目的 功能要求主要规定项目构成和用途,明确项目的基本组成单元, 是项目发挥预期作用的保障。项目的性能要求主要规定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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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水平或技术水平的高低程度,体现建设工程项目的适用 性,明确项目质量、安全、节能、环保、宜居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等方面应达到的基本水平。关键技术措施是实现建设项目功能、 性能要求的基本技术规定,是落实城乡建设安全、绿色、韧性、 智慧、宜居、公平、有效率等发展目标的基本保障。

关于规范实施。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具有强制约束力,是保 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 众权益和公众利益,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满足经济社会 管理等方面的控制性底线要求,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 工、验收、维修、养护、拆除等建设活动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 行,其中,对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指不改变现有使用功能), 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 标准。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配套的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是经过 实践检验的、保障达到强制性规范要求的成熟技术措施,一般情 况下也应当执行。在满足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规定的项目功能、 性能要求和关键技术措施的前提下,可合理选用相关团体标准、 企业标准,使项目功能、性能更加优化或达到更高水平。推荐性 工程建设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要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协 调配套,各项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相关技术 水平。

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实施后,现行相关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中的 强制性条文应及时修订,且不得低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 定。现行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中有关 规定与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强制性工程建设 规范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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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1总则.....................................................................1

2基本规定...............................................................2

3宿舍.....................................................................5

3.1 一般规定............................................................5

3. 2居住部分............................................................5

3. 3公共部分............................................................6

4旅馆.....................................................................7

4.1 一般规定............................................................7

4. 2客房部分............................................................7

4. 3公共部分............................................................8

4. 4辅助部分............................................................8

附:起草说明............................................................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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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 则


i.o.i为保障宿舍、旅馆项目的适用性,促进建筑品质提升, 制定本规范。

1.0.2宿舍、旅馆项目必须执行本规范。

少于15间(套)出租客房的旅馆项目除外。

1.0.3宿舍、旅馆项目的建设、使用和维护应遵循安全卫生、 环境保护、因地制宜的原则,做到适用、经济、绿色、美观。

1.0.4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 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 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2基本规定


2.0.1宿舍、旅馆项目应具备住宿条件,配备集中管理设施; 并应满足安全、卫生、健康等方面要求,包括防火、抗震、隔声 降噪、防洪、防雷击等。

2.0.2宿舍、旅馆项目的建设规模应根据配套需求或市场需求, 以及投资条件等确定。宿舍项目建设规模划分应符合表2. 0. 2-1 的规定,旅馆项目建设规模划分应符合表2. 0. 2-2的规定。


2.0.2-1宿舍项目建设规模划分


建设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床位数量(张)

<150

150〜300

301〜500

>500


2.0.2-2旅馆项目建设规模划分


建设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客房数量(间)

<300

300〜600

>600


2.0.3宿舍、旅馆项目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在有滑坡、泥石流、山洪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地段进 行建设;

2与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及辐射源等危险源的距离, 必须满足有关安全规定;

3存在噪声污染、振动污染、光污染的地段,应采取相应 的降低噪声、振动和光污染的有效措施;

4 土壤存在污染的地段,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无害化处 理,并应达到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5场地应排水通畅,且有防洪排涝措施。

2. 0.4场地和建筑应设置符合使用者认知特点的标识系统。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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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空间应清晰、明确、易于识别,且应有规范、系统的提示 标识。

2. 0.5宿舍、旅馆项目的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宿舍、旅馆项目的结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宿舍、旅馆项目的结构必须进行抗震设计,建筑抗震设 防类别不应低于丙类,学校的学生宿舍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按国 家相关规定执行;

3新建的宿舍、旅馆项目的结构设计工作年限不应小于 50年。

2.0.6宿舍、旅馆项目的无障碍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要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当条件受限时,应至少 设置1处无障碍出入口,并应在主要出入口设置引导标识;

2当设置电梯时,应至少设置1台无障碍电梯;

3当设置楼梯时,应至少设置1部方便视觉障碍者使用的 楼梯;

4应在无障碍出入口前设置无障碍上客、落客区。

2. 0.7厨房、盥洗室、厕所(卫生间)、浴室、洗衣房、水疗室 等日常用水房间的楼地面应采取防水、防滑措施。

2.0.8当居室(客房)贴邻电梯井道、设备机房、公共楼梯间、 公用盥洗室、公用厕所、公共浴室、公用洗衣房等有噪声或振动 的房间时,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降噪措施。

2. 0.9宿舍、旅馆项目应配置给水排水、供电、通信、通风等 设备、设施。

2. 0.10严寒和寒冷地区的宿舍和旅馆应设置供暖设施。严寒和 寒冷地区的居室(客房)冬季室内供暖温度不应低于18

2. 0.11门厅(大堂)、楼梯间、主要走道和通道的照明、安全 防范系统应按不低于二级负荷供电。

2.0.12居室(客房)的配电箱不应安装于公共走道、电梯厅 内。当居室(客房)内的配电箱安装在橱柜内时,应做好安全 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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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13宿舍和旅馆的电源插座应采用安全型电源插座。

2.0.14宿舍和旅馆内明敷设的电气线缆燃烧性能不应低于 B1级。

2.0.15宿舍、旅馆项目应设置安全防范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和 信息网络系统。旅馆应在大堂出入口、楼梯间、各楼层的电梯 厅、电梯轿厢、公共走道等场所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宿舍应在门 厅出入口设置视频监控装置。

2. 0.16公共管道阀门、用于总体调节和检修的设施部件,应设 置在公共空间内。

2. 0.17开敞阳台、外廊、室内回廊、中庭、内天井、上人屋面 及室外楼梯等部位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或栏板,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防护栏杆或栏板的材料应坚固、耐久;

2宿舍建筑的防护栏杆或栏板垂直净高不应低于1.10m, 学校宿舍的防护栏杆或栏板垂直净高不应低于1. 20m

3旅馆建筑的防护栏杆或栏板垂直净高不应低于1. 20m

4放置花盆处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2. 0.18宿舍和旅馆应设置垃圾收集间,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满足垃圾分类储存的要求;

2应采取通风、防蚊蝇等措施;

3地面、墙面应采用易清洁饰面。

2. 0.19严寒和寒冷地区建筑出入口应设门斗或其他防寒措施。

2. 0. 20居室(客房)应能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2. 0. 21宿舍、旅馆项目应定期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和管理工 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确保建筑部品、部件在工作年限内安全可靠,且应满 足功能和性能的要求;

2应对各种共用设备和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并 应及时更新,保证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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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宿 舍

3.1 一般规定

3.1.1宿舍项目应具备居住、盥洗、如厕、晾晒、储藏、管理 等基本功能空间。

3.1.2宿舍附近应设置集散场地,集散场地应按0∙2m2/人 设置。

3.1.3公共用房的设置应防止对周围居室产生干扰。

3.1.4宿舍中,男女宿舍应分别设置无障碍居室,且无障碍居 室应与无障碍出入口以无障碍通行流线连接,其数量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io0套居室以下的宿舍项目,至少应设置1套无障碍 居室;

2大于IOO套居室的宿舍项目,每IOO套居室至少应设置 1套无障碍居室。

3.1.5特大型宿舍项目的客梯、生活给水泵、排水泵应按不低 于一级负荷供电。

3.1.6可能发生地闪地区的宿舍,应按不低于第三类防雷建筑 物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3.2居住部分

3.2.1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

3. 2.2严寒地区的居室应设置通风换气设施。

3.2.3当居室内附设卫生间时,应满足便溺、洗漱功能要求。

3.2.4贴邻公用盥洗室、公用厕所、卫生间等用水房间的居室、 储藏室应在相邻墙体的迎水面做防潮或防水处理。

3. 2.5当居室内安装配电箱时,配电箱内电源进线的开关应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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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隔离和同时断开相线及中性线的功能。

3.3公共部分


3.3.1宿舍的居室最高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差大于 9m时,应设置电梯。

3∙3∙2宿舍内的公用盥洗室、公用厕所和公共活动室(空间) 应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3. 3.3宿舍内设有公用厨房时,其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m:公 用厨房应有天然采光、自然通风的外窗和排油烟设施。

3.3.4公用盥洗室、公用厕所不应布置在居室的直接上层。当 居室内无独立卫生间时,公用盥洗室及公用厕所与最远居室的距 离不应大于25mo

3.3.5公用盥洗室、公用厕所卫生器具的数量应根据居住人数 确定,公用盥洗室应男女分别设置。

3.3.6宿舍的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7m,踏步高度不应大 于O. 165m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不应小于0. 90m, 楼梯水平段栏杆长度大于0. 50m时,其高度不应小于1. IOm0 开敞楼梯的起始踏步与楼层走道间应设有进深不小于1. 20m的 缓冲区。中小学校的学生宿舍楼梯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3.7当宿舍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下 部时,应采取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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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旅 馆

4.1 一般规定

4.1.1旅馆项目应具备短期或临时住宿人员居住、盥洗、如厕、 储藏等条件及相应配套服务基本功能空间。

4.1.2旅馆应提供生活热水。

4.1.3大型旅馆项目的客梯、生活给水泵、排水泵、经营及管 理用计算机系统应按不低于一级负荷供电。

4.1.4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旅馆建筑,每间客房应至少有 1盏灯接入应急照明供电回路。

4.1. 5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 05的大型旅馆,应按不低于第二 类防雷建筑物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其他在可能发生地闪 地区的旅馆,应按不低于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 雷措施。

4.2客房部分

4. 2.1相邻客房隔墙设置应满足隔声要求,不应设置贯通的 开口。

4. 2.2旅馆项目应设置无障碍客房,无障碍客房应与无障碍出 入口以无障碍通行流线连接,其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30间〜IOO间,至少应设置1间无障碍客房;

2 101间〜200间,至少应设置2间无障碍客房;

3 201间〜300间,至少应设置3间无障碍客房;

4 301间以上,至少应设置4间无障碍客房。

4. 2.3无障碍客房应设救助呼叫装置,并应将呼叫信号报至有 人值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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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共部分

4.3.1在设置无障碍客房旅馆中,公共设施之间应提供无障碍 通行流线。

4.3.2单面布房的公共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 30m,双面布房的 公共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 40m

4.3.3 3层及3层以上的旅馆应设乘客电梯。

4.3.4旅馆大堂(门厅)附近应设公共卫生间;大于4个厕位 的男女公共卫生间应分设前室;卫生器具的数量应符合表4. 3. 4 的规定,并应设1个内设污水池的清洁间。


4.3.4大堂(门厅)公共卫生间设施配置标准


设备(设施)

男卫生间

女卫生间

洗面盆或盥洗槽龙头

)1

1

小便器或0. 6m长便槽

1

大便器

______1

>2


4.3.5设置无障碍客房的小型旅馆大堂(门厅)附近应设置无 障碍卫生间或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公共卫生间,中型和大型旅馆大 堂(门厅)附近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

4.3.6不附设卫生间的客房,应根据床位数设置集中的公共盥 洗、公共卫生间和浴室。男女公共卫生间应分别设前室或盥 洗室。

4.3.7旅馆中可能产生较大噪声和振动的餐厅、附属娱乐场所 应远离客房和其他有安静要求的房间,并应对其进行有效的隔 声、减振处理。

4.4辅助部分

4. 4.1客房层服务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作消毒间应设置有效的排气设施,不应有蒸汽或异味 窜入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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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设置服务人员卫生间。

4.4.2备品库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库房的位置应与被服务功能区及服务电梯联系便捷,并 应满足收运、储存、发放等管理工作的安全与方便要求;

2库房走道和门的宽度应满足物品通行要求。

4. 4.3公共厨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厨房的位置应与餐厅联系方便,并应避免厨房的噪声、 油烟、气味及食品储运对餐厅及其他公共区域和客房造成干扰;

2厨房的平面布置应符合加工流程,洁污分流,避免往返 交错,并应符合卫生防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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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宿舍、旅馆建筑项目规范

GB 55025 - 2022

起草说明


目 次


一、基本情况............................................................13

二、本规范编制单位、起草人员及审查人员 .....................14

三、术语..................................................................15

四、条文说明............................................................16

1总则..................................................................16

2基本规定............................................................17

3宿舍..................................................................20

4旅馆..................................................................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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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9年工程建设规范和 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9] 8号)要求, 编制组在国家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基础上,认真总结实践经 验,参考了国外技术法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与国家 法规政策相协调,经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宿舍、旅馆建筑在建设、使用和维护 中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技术措施。

本规范中,规定规模、布局的条款是:第2.0.2条、第 2. 0. 3 条。

本规范中,规定宿舍、旅馆建筑功能、性能的条款是:第 2. 0. 4条〜第2. 0. 21条、第3.1. 1条〜第3.04条、第3. 2. 1 条、第3. 3. 1条〜第3. 3. 7条、第4. 1.1条〜第4. 1. 5条、第 4. 2.1条〜第4. 2. 3条、第4. 3.1条〜第4. 3. 6条、第4. 4.1条〜 第4. 4. 3条。

下列工程建设标准中强制性条文按本规范执行: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 - 20164. 2.5条、第 7. 3. 4 条;

《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 - 20144. 1.9条、第 4. 1. 10 条;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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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规范编制单位、起草人员及审查人员


(一)编制单位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设计管理中心


(二)起草人员 郭景孙兰 党杰江刚 赵力曾涌涛 (三)审查人员 马国馨钱方 郭晓岩蔡昭旳


单立欣 马晓东 王子佳

汪孝安 汪恒


车学娅

卫大可


赵元超 许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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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舰张艳峰 曾宇李慧


桂学文黄晓家 刘玉龙


三、术 语

1 宿舍 dormitory

有集中管理,满足长期住宿人员所需的居住、盥洗、如厕、 淋浴、晾晒、储藏、管理等基本功能的场所,如:学生宿舍、学 生公寓、员工宿舍、员工公寓、专家公寓、长租公寓等。

2旅馆hotel

有集中管理,满足短期或临时住宿人员所需的居住、盥洗、 如厕、淋浴、储藏及相应配套服务等基本功能的场所,如:旅 馆、商务旅馆、度假旅馆、酒店、宾馆、招待所、度假村、公寓 式酒店等。

3 标识 signage

在建筑空间环境中,通过视觉、听觉、触觉或其他感知方式 向使用者提供导向与识别功能的信息载体。

4 标识系统 signage system

服务于建筑的全部标识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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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条文说明


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 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1总 贝IJ

1.0.1本规范是对宿舍、旅馆项目的规模、布局、功能、性能 和关键技术措施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 全、人身健康、工程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公众权益和公共利益 以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等"正当目标"为基础,以覆盖宿 舍、旅馆项目为范围,以目标要求、功能要求为指导层,以性能 要求和可接受方案(具有可操作性或可验证性的具体技术方案或 途径)为实施层的专业全文强制标准,确保本规范既囿于"正当 目标”,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1.0.2本规范针对的是常规的宿舍、旅馆,中小学校宿舍除执 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本规范不包括 临时建筑,如:工地宿舍、体育比赛和博览会等临时性设施。

1.0.3宿舍、旅馆全生命周期内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0.4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是以工程建设活动结果为导向的技 术规定,突出了建设工程的规模、布局、功能、性能和关键技术 措施,但是,规范中关键技术措施不能涵盖工程规划、建设和管 理采用的全部技术方法和措施,仅仅是保障工程性能的"关键 点”。很多关键技术措施具有"指令性”特点,即要求工程技术 人员去"做什么”,规范要求的结果是要保障建设工程的性能, 因此能否达到规范中性能的要求,以及工程技术人员所采用的技 术方法和措施是否按照规范的要求去执行,需要进行全面的判 定。其中,重点是能否保证工程性能符合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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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这种判定的主体应为工程建设的相关责任主体,这是我国 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建筑节能条例》等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强调了工程 监管、建设、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造价、咨询 等各方主体的法律责任,既规定了首要责任,也确定了主体责任。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执行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是各方主体落实责任 的必要条件,是基本的、底线的条件,有义务对工程规划建设管理 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规定进行判定。

同时,为了支持创新,鼓励创新成果在建设工程中应用,当 拟采用的新技术在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或推荐性标准中没有相关 规定时,应当对拟采用的工程技术或措施进行论证,确保建设工 程达到工程建设强制性规范规定的工程性能要求,确保建设工程 质量和安全,并应满足国家对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卫生健康、经 济社会管理、能源资源节约与合理利用等相关基本要求。

2基本规定

2.0.1本条规定宿舍、旅馆项目建设、使用和维护的过程均应 确保的最基本的功能、性能要求。

2.0.2本条规定宿舍、旅馆项目的规模划分标准。

2. 0.3本条规定了宿舍、旅馆项目选址的要求。选址的安全性、 适宜性规定是学生、职工、旅客等住宿人员安居生活的基本 保障。

1山洪灾害和滑坡、泥石流灾害是我国自然灾害造成人员 伤亡的重要灾种,发生频率高,经常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提供住宿的宿舍、旅馆应避开有上述自然灾害威胁的地段进 行建设。

2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及辐射源是城市的重要危险源, 一旦发生事故,影响范围广、受灾程度严重。因此与周围的危险 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品等危险源,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并符合国 家对该类危险源安全距离的有关规定,可设置绿化隔离带并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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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3噪声、振动和光污染会对人的听觉系统、视觉系统和身 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降低居住舒适度。临近交通干线或其他已 知固定设备产生的噪声超标或引起的振动、公共活动场所某些时 段产生的噪声、建筑玻璃幕墙日间产生的强反射光或夜景照明对 居室、客房产生的强光等,都会影响休息、干扰正常生活。

4依据环境保护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 有关要求,在有可能被污染的建设用地上规划建设宿舍、旅馆 时,如原二类以上工业用地改变为居住用地时,需对该建设用地 的土壤污染情况进行环境质量评价。土壤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确 定为污染地段的,必须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无害化治理 和修复,在符合居住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前提下,才可以规 划建设宿舍、旅馆。未经治理或者治理后检测不符合相关标准 的,不得用于建设宿舍、旅馆。

2.0.4明显的标识可以起到强化提示的作用。

2.0.5本条规定了宿舍、旅馆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及工作年限 要求。

1依据国家标准《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 55001 - 20212. 2节结构安全等级划分的原则,宿舍、旅馆建筑不应低于二级 结构安全等级。

2依据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 55002- 2021,大量的宿舍、旅馆属于标准设防类建筑,故本规 范要求抗震设防类别不低于标准设防类,即丙类的设防要求。

2. 0.6本条规定了宿舍、旅馆无障碍设施配置的最低标准及要 求。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 20127. 4. 2条 “居住建筑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置电梯的居住建 筑应至少设置1处无障碍出入口,通过无障碍通道直达电梯厅; 未设置电梯的低层和多层居住建筑,当设置无障碍住房及宿舍 时,应设置无障碍出入口; 2设置电梯的居住建筑,每居住单元 至少应设置1部能直达户门层的无障碍电梯"。第7. 4. 4条"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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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碍住房及宿舍宜建于底层。当无障碍住房及宿舍设在2层及以 上且未设置电梯时,其公共楼梯应满足本规范第3. 6节的有关规 定”。第3. 6节为无障碍楼梯、台阶;第8. 8. 2条第1款“商业 服务建筑的无障碍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1建筑物至少应有1处 为无障碍出入口,且宜位于主要出入口处";旅馆采用商业服务 建筑的要求,宿舍采用居住建筑的要求,归纳整理后形成两类建 筑对无障碍的通用要求。有关方便视觉障碍者使用的楼梯具体技 术要求详见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 GB 55019o

2.0.7厨房、卫生间等日常用水房间的地面经常有水,因水湿 滑而致人滑倒摔伤的事故频频发生,故为了确保安全,此条要求 尤为重要。

2.0.8电梯机房、空调机房设备产生的噪声,电梯井道内产生 的振动和撞击声对居住者的干扰很大,在平面布置时应尽量使居 室(客房)远离噪声源。在不能满足隔声要求的情况下,应采取 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

2.0.9本条是宿舍、旅馆满足基本性能要求的保证。

20138月,国务院发布"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 明确宽带网络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 目前通信已经成为与水、电、气、暖等具有相同地位的建筑基本 功能,属于建筑的公共基础设施,且宿舍、旅馆属于人员密集场 所和公众聚集场所,需要保障入住人员公共通信的基本权益,因 此,应配置公共通信基本设施。

2. 0.10严寒和寒冷地区每年冬季有3个月〜4个月的连续供暖 的需求,为满足人体热舒适的基本需求,保证宿舍、旅馆的居室 (客房)室内热环境质量,规定冬季室内最低温度不应低于18 的要求。

2. 0.11本条规定了宿舍、旅馆主要功能空间用电负荷等级。

2.0.12配电箱不应安装在公共走道、电梯厅内主要是为了防止 客人随意触及配电箱,防止发生电击事故;由于橱柜内易燃物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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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为避免火灾隐患,橱柜内的配电箱应用隔板分隔在单独区域 或在配电箱外加装防护板。

2. 0.13本条目的是保障宿舍、旅馆的用电安全。

2. 0.14本条规定目的是保障安全,降低火灾风险。电线电缆的 燃烧性能分级指标参见国家标准《电线及光缆燃烧性能分级》 GB 31247-2014 的规定。

2.0.15安全防范系统、有线电视系统、信息网络系统属于基本 功能,均应配置,但考虑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 致,宿舍的管理条件差异很大,故本规范只对宿舍的门厅出入口 提出设置视频监控装置的要求。当宿舍、旅馆无门厅(大堂)出 入口、楼梯间、电梯厅、电梯轿厢、公共空间活动室时,可忽略 本条设备安装要求。

2. 0.16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便于检修。

2. 0.17本条规定了宿舍、旅馆建筑各部位临空处防护栏杆的最 低高度要求,目的是保障使用者安全。

2. 0. 18垃圾应分类,并按干、湿分设垃圾间,且湿垃圾可采用 专用冷藏间或专用湿垃圾处理设备。

2. 0.19本条规定的目的是保障良好的室内环境。

2. 0.20考虑到突发疫情情况,强调客房要有直接的自然通风和 天然采光,不完全依赖机械设备,有利于抗疫防控。

2.0.21本条规定了宿舍、旅馆建筑使用期间保养、维修和管理 的要求,这是保证建筑正常使用的重要工作。

3宿 舍

3.1 一般规定

3.1.1本条明确宿舍的主要功能设置。中小学校的学生宿舍要 根据实际需要及学校管理的需要合理配置各类功能空间。

考虑公共活动室可集中设置也可以分散设置,本规范没有将 公共活动室作为每栋宿舍楼强制性的必备空间。但每个项目可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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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实际情况合理设置,方便住宿人员的生活需求。

晾晒功能可以有多种方式实现,如可利用每间居室的阳台, 也可设置集中晾晒空间,或利用烘干设施等。

3.1.2本条为基本安全配置功能要求。

宿舍属于相对密集的居住场所,日常和紧急情况下的快速疏 散是安全的保障,特别是有人员集体活动的宿舍(如军队、警 察、学校的宿舍)。因此,宿舍的主要出入口应有集散场地。集 散场地可充分利用出入口前的红线内的道路,但不可占用红线外 的城市道路。集中绿地的设置也可作为紧急情况时集散场地的 补充。

3.1.3本条中公共用房指对居室干扰大的公用盥洗、公用厕所、 公用浴室等辅助用房和楼梯间,应按功能动静分区与居室隔开布 置,满足隔声、隔振、视线干扰的要求。

3.1.4本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三条 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并为其选择适当的工种和 岗位”以保障公平就业。

无障碍居室应与无障碍出入口以无障碍通行流线连接指的是 保证无障碍居室与无障碍出入口之间的无障碍通行,通道应为无 障碍通道,有高差处需用轮椅坡道、无障碍电梯或升降平台 处理。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 - 20213. 4. 4条,无障碍居室内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 宿舍中设置的无障碍居室,男女宿舍分别计算和设置,当无法分 别计算时可按照总床位数计算,并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在合理的位 置。无障碍居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残疾人集中使用,或者残疾 人与其他人士混合使用。100床以上的宿舍,无障碍居室数量计 算采取进位制原则,例如320床的宿舍,设置满足4个残疾人使 用的无障碍居室。

3.1.5本条规定是保障宿舍正常使用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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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本条规定目的是保证建筑安全。防雷措施要按国家现行 相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3.2居住部分

3.2.1本条是居室安全性能、宜居性能的目标要求。地下室室 内潮湿,通风和采光条件差,安全疏散难度大,故居室不应设在 地下室。

3. 2.2本条为安全、宜居的性能要求。严寒地区冬季寒冷,居 室很少开窗换气,室内空气质量较差,不利健康。因此该地区宿 舍的居室应设置通风换气设施,如气窗、通风道、换气扇、窗式 或墙式通风器等,改善冬季室内空气质量。

3.2.3本条提出附设卫生间的基本功能要求。

3.2.4本条规定贴邻公用盥洗室、公用厕所、卫生间等用水房 间的居室、储藏室的墙面应在相邻墙体的迎水面作防潮或防水处 理,目的是保证居室的居住环境,保障人身健康。

3. 2.5本条是居室检修电路时的安全保障。

3.3公共部分

3.3.1本条对行业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 - 20164. 5. 4条“六层及六层以上宿舍或居室最高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 计地面的高度大于15m时,宜设置电梯;高度大于18m时,应 设置电梯。宜有一部电梯供担架平入”进行了提升。随着我国的 生活水平提高,住宿条件也适当提升,规定居室最高入口层楼面 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差9m设置电梯的要求。考虑到宿舍居室的层 高不同,故未按层数作为设置电梯的条件,本条提高了宿舍建筑 设置电梯的标准,对宿舍居住的群体生活舒适性给予更多的关 注,同时也为无障碍通行提供了方便。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建办标 [2021] 19号),对于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JGJ 36改造的集中式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当条件不具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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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设置的最低要求可改为居室最高入口层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 差大于18m的要设电梯。

3.3.2本条目的是提高居住质量,提升宿舍性能要求。

3.3.3对于企业、事业单位的单身宿舍,统一设置公用厨房是 必要的,应满足最小使用面积要求。由于厨房在使用的过程中会 产生有害气体,因此要求公用厨房能直接自然采光通风和安装排 油烟设施,保证使用安全。

3.3.4对居室与公用卫生间的距离要求,主要是强调"以人为 本”,方便居住者就近使用卫生间和盥洗室,居室与公用卫生间 的距离在25m以上,这对于居住者特别是在冬天夜间使用很不 方便,同时也对沿途的其他房间带来很大的干扰。居室与公用卫 生间的距离在25m以内,这里的居室指未附设卫生间的居室。 居室附设独立卫生间的,可以不受此限制。

3.3.5本规范只提原则性要求,具体数量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确定。

3.3.6宿舍有人员密集、人流交通量大和使用时间集中的特点, 此条中宿舍楼梯的坡度值根据以上的使用特点并参照有关国家标 准确定;开敞楼梯的起始踏步与楼层走道间设置缓冲平台,主要 是为了避免在突发事件紧急疏散时,上下层疏散人流发生冲撞而 导致的踩踏事故。

3.3.7为防止物体坠落伤人,公共出入口上方应设置具有抗冲 击强度的雨篷或防护挑檐。

4旅 馆

4.1 一般规定

4.1.1本条明确旅馆的主要功能设置。当下旅馆形式多样,本 规范针对的是常规的旅馆项目,如胶囊式旅馆(是指有集中管 理,提供临时休息床位的场所)、海底旅馆等特殊形式的,及为 体育赛事等搭建的临时旅馆不适用本规范,可执行本规范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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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o. 4条的规定。旅馆一般由客房及与其配套的公共、辅助等基 本功能空间组成,以解决临时住宿为主的功能需求;可根据旅馆 服务定位选择餐饮、会议、健身和娱乐等更多功能。

4.1.2本条明确旅馆的基本功能保障。

4.1.3本条规定目的是保证旅馆正常使用。

4.1. 4当应急照明供电回路与消防应急疏散供电回路共用时, 客房内接入的灯应选用消防应急灯具。

4.1.5本条规定目的是保证建筑安全,具体防雷措施要按国家 现行相关标准执行。

4.2客房部分

4.2.1本条规定了旅馆的隔声、减噪要求。"贯通的开口”指位 于相邻客房的插座贯通设置和相邻房间壁柜之间的隔墙用木板相 隔之类的情况。相邻客房的插座贯通设置会造成相邻客房的声音 通过插座相互传递,影响客人的私密性,严重削弱隔墙的隔声性 能。相邻房间壁柜之间的隔墙不可简单的采用木板相隔,应设置 隔墙,选用隔墙的墙体材料必须满足隔声标准要求。套房内部房 间之间的门除外。

4. 2.2本条规定了设置无障碍客房的下限规模。

无障碍客房应与无障碍出入口以无障碍通行流线连接指的是 保证无障碍客房与无障碍出入口之间的无障碍通行,通道应为无 障碍通道,有高差处需用轮椅坡道、无障碍电梯或升降平台 处理。

4. 2.3本条目的是为保障无障碍客房使用者在遇到紧急情况时 能够得到及时救助。

4.3公共部分

4.3.1旅馆的公共设施包括大堂、总服务台、休息区、公共卫 生间、行李寄存、乘客电梯厅、餐厅、宴会厅、会议室、多功能 厅、歌舞厅、健身、水疗、游泳池等功能空间。这些配套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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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可根据旅馆的服务定位进行选项,本规范仅要求设置无障碍 客房时,应满足无障碍通行流线的要求。无障碍通行流线连接指 的是通道应为无障碍通道,有高差处需用轮椅坡道、无障碍电梯 或升降平台处理。

4.3.2本条为走道净宽的最低标准要求。一般而言,两侧布置 客房时,走道净宽应保证1.5Om1.80m,最窄处不得小于 1.40m单侧布置客房时,走道净宽应保证1.4Om1.60m,最 窄处不得小于1. 30m

4.3.3本条依据行业标准《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 - 2014 4.1. 条综合考虑,将设置电梯条件定为"3层及3层以上 的旅馆建筑”,至于电梯的配置包括电梯的台数、额定载重量和 额定速度,与建筑布局方式、建筑层数、服务的客房数量等有 关,应根据具体情况计算确定。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建办标[2021] 19 号),对于按照现行行业标准《旅馆建筑设计规范》JGJ 62改造 的集中式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当条件不具备时,电梯设置的 最低要求可改为4层及4层以上设乘客电梯。

4.3.4本条目的是方便使用者。清洁间可在大堂(门厅)区域 单独设置,也可设置在公共卫生间内。

4.3.5本条规定了设置无障碍厕所和满足无障碍要求的公共卫 生间的要求,是与无障碍客房配套的设施。

4.3.6本条是保障旅馆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

4.3.7本条是对产生强噪声、振动并会在夜间营业的健身、娱 乐场所布局提出的要求。

4.4辅助部分

旅馆辅助部分主要设置为客人住宿、活动配套的辅助空间或 场所,通常包括库房、厨房、后勤服务用房、职工办公休息用 房、服务电梯、洗衣房、垃圾间、设备用房等。

4. 4.1工作人员卫生间应结合服务人员人数与便利性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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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4.2备品库房应包括家具、器皿、纺织品、日用品、消耗品 及易燃易爆品等库房。备品库的布置应与被服务功能区及服务电 梯联系便捷,并应满足收运、储存、发放等管理工作的安全与方 便要求;库房走道和门的宽度应满足物品通行要求,地面应能承 受重物荷载。

4. 4.3厨房的平面布置应避免往返交错,防止生食与熟食混杂 等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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