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智慧安全大数据

限制上传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列表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交通、铁路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适用标准的函

国务院其他部门解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交通、铁路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适用标准的函





公文名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交通、铁路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适用标准的函
索 引 号:000013338/2023-00174分  类:其他
发文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文日期:2021-03-26
文  号:建办科函〔2021〕133号主 题 词: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交通、铁路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适用标准的函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交通、铁路等建设工程适用标准的请示》(陕建字〔2021〕100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意见函复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应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应执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公路、铁路等建设工程中的旅客候车厅(室)、办公楼和站房等公共建筑,除应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外,还应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3月26日 


相关文章推荐:
发表解答文章
Copyright © 智慧安全大数据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2021146278号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