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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应急部解答」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事宜

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相关事宜


    咨询:1.省内跨地市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应在哪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3.对哪个地市是否有要求? 2.在建阶段的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能否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是否属于无仓储经营? 咨询时间: 2022-07-03

    回复: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三函〔2016〕84号),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应依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中,中央企业所属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司(分公司)、带有储存设施经营的油气长输管道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由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其他油气长输管道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由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没有设立县级发证机关的,其经营许可证由市级发证机关审批、颁发)。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回复单位: 危化二司     回复时间: 20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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