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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应急部解答」拟新建氢气储存充装项目,不生产,只充装,“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建设项目....”的规定是否适用于该项目?


    咨询:我公司拟新建氢气储存充装项目,不生产,只充装,储存数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第十五“具有爆炸危险性的建设项目,其防火间距应至少满足GB50160的要求。”的规定是否适用于该项目? 咨询时间: 2022-08-17

    回复:您好,氢气属于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其储存、充装项目具有爆炸危险性。因此,该项目适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第十五条规定。感谢留言。回复单位: 危化监管二司     回复时间: 2022-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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