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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应急部解答」在厂区内被外来车辆撞死,是否可以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调查处理


    咨询:在厂区内被外来车辆撞死,厂区未配备反光衣,安全帽防护措施,未在车辆经过处画线树立警示牌等警示措施。请问该事故是否属于安全生产事故?是否可以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调查处理 咨询时间: 2022-11-28

    回复: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公安部 农业部 质检总局 民航局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信息归口直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6〕70号)规定,道路运输事故(即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网络约车、旅游客运、租赁、教练、货运、危化品运输、工程救险、校车,包括企业通勤车在内的其他营运性车辆或其他生产经营性车辆等十二类道路运输车辆在从事相应运输活动中发生人员伤亡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如该事故车辆不属于营运性车辆,且受伤害人员属该厂正常工作的员工,该事故应属于车辆伤害类生产安全事故。道路运输事故或车辆伤害类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当地关于该类事故具体调查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回复单位: 调查评估和统计司     回复时间: 2022-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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