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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应急部解答」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 和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区分


    咨询:请问涉及营运车辆公交、客车、货车等的道路交通事故,涉及营运船舶的水上交通事故,是否全部直接认定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还是说经过调查后,有的认定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有的不认定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营运车辆公交、客车、货车等的道路交通事故,其调查处理是否需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即使一般事故也要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调查? 咨询时间: 2023-02-20

    回复:生产安全事故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导致生产经营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一、涉及营运车辆、船舶的交通事故是否认定为生产安全事故,需根据实际情况判定,除生产安全事故外,还可能是自然灾害、突发疾病、人为故意破坏刑事案件等突发事件,具体认定条件详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 二、是否为责任事故,需有关政府或部门调查认定。营运方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反之,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九条,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回复单位: 调查评估和统计司     回复时间: 2023-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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