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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应急部解答」(安监总政法﹝2017﹞15号)〈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等新十条规定代替旧的十条规定

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是否有效?

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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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是否有效?如果已经废止,现在由什么规范或者条例替代?咨询时间: 2021-06-02

    回复:2017年3月6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9号)废止了《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同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出台《关于印发〈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号),相关工作要求按该规定执行。回复单位: 政策法规司     回复时间: 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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